双柏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推进工作常态化,切实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难的问题。目前,双柏县完成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并兑现参保补助1720人866.79万元,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402人,兑付资金138.07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18人,兑付资金728.72万元。
双柏县紧紧围绕省、州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县情制定出台《双柏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策界定、实施步骤、部门分工职责以及工作要求,为工作顺利推进打基础、增后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基层在制度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坚决推进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双柏县严格落实“先保后征”“谁用地、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每亩加收不低于2万元标准的被征地养老保障金,专项用于全县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实行分账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大清欠和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为切实摸清弄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双柏县多次开展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数据准。严格按照“三评三审二公示”制度进行身份认定。即村民小组分别召开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进行评定,村(社区)初审、乡镇复审、县级职能部门终审,村小组、村(社区)分别公示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百姓认可。
双柏县通过定期开展“走近民身,倾听民声”主题政策宣传服务活动,不断强化政策宣传和服务基层工作,干部职工主动深入全县8个乡镇和涉及被征地农民较多的妥甸镇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开展现场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诉求问题,帮助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调研政策调整优化方案,努力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更加公平公正惠及广大被征地群众。
据悉,双柏县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完成身份认定,做到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参保补助“应兑尽兑”,切实增强广大被征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