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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召开楚雄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17:14:11 来源: 作者: 点击:[]

2020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04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楚雄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医保﹝2019﹞46号)要求,为推进楚雄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拟于近期召开楚雄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楚雄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人员2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医疗机构代表3名,医疗服务价格领域专家学者3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6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以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或者由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人员由州医疗保障局委托相关部门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云南省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有一定了解;

(三)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自行到会,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2号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219室)报名,填写《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月2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请下载《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逐栏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xzylbzjyjk@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00:00至1月22日24:00时。

六、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一)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按报名顺序选取,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请愿意参加旁听的人员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cxzylbzjyjk@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月22日。

(二)新闻媒体报道采访人员,按报名顺序选取或者由州医疗保障局邀请参加,请有意采访的新闻媒体,填写新闻媒体报名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cxzylbzjyjk@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月22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lbzj.cxz.gov.cn/)自行下载和打印。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消费者代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3.新闻媒体报名表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陈锦 电话:13987826288 )

           附件1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消费者代表).docx

           附件2旁听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闻媒体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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