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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317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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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州中(彝)医药局”)、楚雄彝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楚雄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管理、指导楚雄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9〕58号),州卫生健康委设18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药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防治艾滋病科、中彝医医疗管理科、中彝医发展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健康产业发展科、干部保健科(楚雄州医学类学会管理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州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26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中:人事、财务未独立,与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并办公的事业单位3个(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研卫生健康工作,州委常委会8次、州政府常务会议12次专题研究部署卫生健康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对州卫生健康委开展了工作评议,高度肯定全州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的成绩。州政协将关于助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列为重点提案督促办理,多次对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医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州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的情况下,全州医疗卫生支出62.38亿元,州级财政安排卫生健康项目经费6535.18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3%、6%。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组建了以州委书记和州长任双组长的领导指挥体系,高位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召开疫情防控调度工作会议116次,累计安排下达疫情防控资金6.04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1.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10县市持续保持为低风险地区。积极开展对外援助和强边固防,全年先后派出4批次713名医疗队员驰援德宏州瑞丽市。建成核酸检测机构26家,州人民医院建成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全州单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8.24万人份。全州规范设置发热门诊12个、定点救治医院5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214家,累计接诊发热病人17.47万人次、隔离医学留观9701人。新版“云南健康码”的注册使用率达到94.88%,累计开展各类人群、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144万余份,全州网格化排查237.04万人,核查自州外返回务工人员和大学生共计5.80万人。克服困难,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12月31日,全州实施接种483.93万剂,第一、二阶段任务全面完成,第三阶段任务顺利推进,3岁以上人群疫苗全程接种率达85.72%。着力构建四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提升全员核酸检测能力。经过持续奋战和不懈努力,全州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2.卫生健康项目顺利实施。树立大抓投资、大抓项目、大抓发展的理念,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73亿元;实施“四个一百”建设项目21个,完成项目投资14.51亿元,较2020年增长22.6%;向上争取政府专债资金6个项目6.85亿元;投资4.27亿元实施“双提升”项目42个,已经竣工验收41个;全州卫生行业工资总额增速17.4%,超全省平均水平(15%)2.4个百分点。前期确定的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搬迁新建等11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3.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一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州、县市两级均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各县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楚雄市、南华县2个县市获得省委、省政府表扬,分别获得5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全州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个(楚雄市)、国家卫生县城3个(大姚县、双柏县、永仁县);创建国家卫生乡镇3个(楚雄市新村镇,大姚县石羊镇、昙华乡);省级卫生县城6个、省级卫生乡镇84个、省级卫生村855个;经过持续努力,10县市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二是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实施。深入实施《健康楚雄行动(2020—2030年)》,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三进”、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等6项重点行动,州级84家单位创建为“无烟党政机关”,大姚县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永仁县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全州10县市全面启动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2021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5.85岁。三是积极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创建省级“灭鼠先进城区”13个,“灭蟑先进城区”13个,“灭蚊”先进城区”5个,“灭蝇”先进城区2个。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在全州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楚雄市、禄丰市和姚安县整合型医共体初步建成,连续两年医保资金结余率均在10%以下。州内4所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建成医联体7个,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居民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及“三项议事规则”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三是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公立医院药占比从改革前(2015年)的45.2%下降到2021年的25.69%、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从改革前(2015年)的20%提高到2021年的32.01%。开展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1.02亿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年内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1项。四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统一47个“日间手术”病种的医保付费标准。楚雄市、禄丰市、姚安县同步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试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遏制医保资金增长势头。五是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稳步实施。着力落实“两个允许”,禄丰市等地积极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推进“两个允许”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业务收支结余的89%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的政策,落实全科医生岗位津贴。
5.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全州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781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9520人,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12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81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59人。全州18家县级医院和115家乡镇卫生院、1095个村卫生室均达到基本标准。实施“补短板”培育项目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累计达46个。积极开展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州中医医院实施省级区域中彝医医疗中心建设、州人民医院实施云南省器官移植和心脏疾病两个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州精神病医院探索建设睡眠医学中心和中彝医身心康复中心。二是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州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明显提升,急性心梗的死亡率由10%下降到1.5%。楚雄州云心电网络中心运行良好,今年以来出具心电图诊断报告13.24万份,形成了以州人民医院为核心、辐射10县市人民医院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全年无偿献血27714人次,献血量773.75万毫升,较2020年分别增长10.53%、18.53%。三是“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以州为单位统筹的医疗责任保险有效落实,1421家(含1095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积极参保,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204起,调解率达94.76%。四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继续完善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功能及数据质量的提升,投入500万元实施楚雄州定制化“全球影像”医疗服务云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加快电子健康卡推广运用,9家医疗机构成功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我要看病”平台,医院信息系统(HIS、LIS等)与慢病报卡、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平台等业务系统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有力有效。一是传染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对流感、鼠疫、麻疹、结核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进行了有效监测和防控。免疫规划成果继续巩固,落实疫苗电子化追溯管理制度,全州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全州传染病发病率148.05/10万,继续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二是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管理率分别为80.78%、81.11%和60.72%。报告肿瘤新发病例2637例、死亡病例1019例。完成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和早期干预项目、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项目等。楚雄市、武定县持续巩固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州累计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示范区4个。三是地方病防治稳步实施。推进“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全州9个县市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积极处置“一犬伤多人”事件5起。四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更加有效。州、县、乡、村四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加快完善,在平安楚雄框架下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健康楚雄行动有机结合,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6项重点建设任务和5项工作制度,年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077人,规范管理率94.67%。五是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512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432例,有效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87起;加强对全州21家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管,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54个;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1116件,城市、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分别达90.52%和77.83%。六是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态势。我州艾滋病流行态势从2016年全省第12位下降到第14位,第四轮艾滋病防治人民战争圆满收官,第五轮人民战争全面开启,全年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92.5%、治疗率93.3%、治疗成功率93.6%,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七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州、县两级均建立符合要求的卫生应急队伍,年内有效处置了手足口、流感、水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10起,及时开展了“9.26”等交通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新常态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
7.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持续增强。一是基层卫生能力明显提升。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州乡镇卫生院累计79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4个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021年新增武定县高桥卫生院、禄丰市一平浪卫生院)、54个达到省级甲等标准,建成“社区医院”4个。在乡镇卫生院累计建成慢病管理中心8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39个、胸痛救治单元48个、基层发热哨点诊室35个。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机制,为全州2108名乡村医生落实了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2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州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551个,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86.9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100%。三是妇幼健康工作基础持续夯实。压实高危孕产妇管理责任,全州孕产妇死亡率11.33/10万,婴儿死亡率3.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15‰,均控制在省考核指标范围内。积极参加全省2021年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团体及个人双项第1名的优异成绩。继续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两癌”、妇女常见病筛查等任务完成率居全省前列。持续推进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工作,累计有南华县、武定县、双柏县、姚安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州妇幼保健院建成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分中心。
8.中彝医药和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发展。一是中彝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基层中彝医药三年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2021—2023)》。加快推进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特色康复大楼等一批中彝医项目建设,4家综合医院创建为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单位。《楚雄彝医药志》编撰完成,成为全国第一部彝医药志书。二是彝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实现了中彝医药服务全覆盖,全州医疗机构中彝医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占17.04%,基层中彝医药门诊占比59.7%。全省首家开展彝医师考核认定工作,年内考核认定140名,累计考核认定570名。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累计建成中彝医药重点专科专病38个,元谋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和永仁县中医医院通过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验收,在乡镇卫生院建成25个“示范中彝医馆”。年内新增武定县,累计9个县市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楚雄州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彝药研发能力不断加强。建成院士工作站4个、专家工作站28个、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州级重点专科6个,彝医药研发中心4个。全州有医疗机构院内制剂84种,其中彝药院内制剂24个。中国彝医药研发制剂中心创建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与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成为中彝医药宣传、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四是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发展。“2021年滇沪健康产业合作论坛暨云南省健康产业发展业务培训会”在楚雄成功举办,全年对接健康养生产业类招商引资项目60余个。2021年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92.51亿元、增速为18.5%,其中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2.25亿元,同比增长15.1%。
9.老龄健康和托幼服务积极推进。一是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楚雄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十条措施》,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州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楚雄市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创建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州人民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等1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34家乡镇卫生院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州养老助老设施逐步增加、老年人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新增禄丰市中医医院为医养结合机构,累计6个县市共建成10个医养结合机构,全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全年共落实老年人保健补助等涉老资金3388.62万元,特殊“四类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覆盖率达100%。全州有各类养老设施367个、床位15622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8张,较2020年持续增长。二是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将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纳入“美丽县城”创建体系,全州托育机构备案数达到8个,托位数3482个,每千人有托位数1.44个。三是人口均衡发展工程顺利实施。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继续落实好原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年兑现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7227.86万元。
10.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保持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基层卫生机构全面达标并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农村已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稳定实施。二是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持续开展健康扶贫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对“预警家庭患者”、“边缘人口”开展医疗救助。聚焦“三类人员”(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对核准患病的7799人开展了及时救治,救治率100%,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帮扶困难群众,2021年共办理群众申请事项116件。
11.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成果丰硕。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深入实施“彝 乡名医”“十百千万”等重点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名,累计评选认定“彝 乡名医”50名,建立“彝 乡名医工作室”30个,认定为楚雄州第七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入选州第十二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全州医疗卫生人才中,有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津贴,17人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云南省名中医等称号,35人入选省州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引进紧缺人才17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9名,选派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名,接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52人。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105人取得全省高级职称资格,54人取得基层高级职称资格。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州级医疗卫生单位选派3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落实疫情防控关心关爱政策,向援助瑞丽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审核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8.8万元。二是科技教育稳步推进。2021年,组织执业医师参加实践技能考试1424人,通过585人,通过率41.08%;组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664人,合格852人,合格率51.2%。实施完成省级16个和州级96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培训医务人员22501人次。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1人,对71名全科和28名助理全科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实施104名在岗乡村医生农村医学生中专和87名专科学历教育招录。
12.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得到加强。一是综合执法监督持续加强。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饮用水卫生等卫生健康全行业监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67件,罚款189.14万元。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查处违法案件94件,罚款90.40万元。全州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范有序,1734个产废医疗机构医废集中处置覆盖率达100%。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11个专业1343家任务,查处违法案件88件。二是职业健康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全州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用人单位334家,覆盖率100%,查处职业健康违法案件55件,罚款7.4万元。全州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3家、诊断机构1家(州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1家(州疾控中心),在大姚县六苴镇卫生院、禄丰市一平浪镇卫生院设置尘肺病康复站。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害人员职业健康体检15329人。全州累计报告职业性尘肺病3173例,现存活1723例。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纸质材料提交60%以上、压缩承诺办理时限5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0%以上。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全国全省同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13.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两个实施意见”。制定《全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十方面工作26项具体任务,全州3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实现了党建入医院章程。二是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充分发挥。深入开展以“五履三抓”为主要内容的“模范机关”创建,积极探索理论和业务“双讲”模式,开展“健康楚雄讲堂”4次。巩固提升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成果,州人民医院急诊科党支部获得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推进“支部建在科室上”,按照“三培养”机制,实施党建、学科“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263人参加培训,继续推动州属7家公立医院帮带9家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成功举办第四个“中国医师节”暨州级卫生健康系统“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对60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表扬。三是“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理论、医德、法纪”三项教育,年内宣讲理论37场,讲党课156场,培树先进典型283人,通报案例204起,自办案件7件。完成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1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巡查工作。选取州人民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为示范,其他医院同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严格审批医学类论坛、讲座等59场次。四是高位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为1318名党员征订了党史学习“四本书”,组织集中观看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直播、学习交流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隆重举办“喜迎建党100周年”报告会,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59个党支部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宣讲3场,专题党课96场次、“红色故事大家讲”61场次、“四史”教育282场次,积极开展“大家学、大家讲、大家考”活动。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开新局做贡献”活动,州级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54件“民生实事计划”、115件“为民办实事清单”和党员2379件实事清单全部办结,“三双”工作全面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1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1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资金101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26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是51人,编制预算时以2021年10月工资册人数申报48人,12月新增安置军转干部2人、调入1人共3名行政人员未纳入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二是财政压缩配套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399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75万元,下降2.41%,原因是财政压缩行政事业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17.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17.3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1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资金101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26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是51人,编制预算时以2021年10月工资册人数申报48人,12月新增安置军转干部2人、调入1人共3名行政人员未纳入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二是财政压缩配套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399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75万元,下降2.41%,原因是财政压缩行政事业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17.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1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26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是51人,编制预算时以2021年10月工资册人数申报48人,12月新增安置军转干部2人、调入1人共3名行政人员未纳入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二是财政压缩配套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399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75万元,下降2.41%,原因是财政压缩行政事业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8.7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6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9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2万元,2100101行政运行:719.35万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11万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98.00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0.00万元,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30.00万元,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15.0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2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07万元,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00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3.02万元,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7.94万元,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684.82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为: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710.41万元。州级配套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41.80万元;2.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67.18万元;3.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补助资金901.43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2,782.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是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684.82万元,主要用于: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41.80万元,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州级补助资金700万元,3.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补助资金901.43万元,4.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67.18万元,5.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补助资金122万元,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27.91万元,7.艾滋病防治县级专项资金60万元;8.全科特岗医生补助64.50万元;二是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7.94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县、市专项经费97.94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2,782.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是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684.82万元,主要用于: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41.80万元,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州级补助资金700万元,3.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扶助补助资金901.43万元,4.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67.18万元,5.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补助资金122万元,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27.91万元,7.艾滋病防治县级专项资金60万元;8.全科特岗医生补助64.50万元;二是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7.94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县、市专项经费97.9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和疫情防控9大机制的要求,建立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病例识别,转运救治,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科学组织,配强力量,加强统筹,确保所有确诊患者早收早治,应治尽治,最大限度减少减轻疾病对患者身体的损伤和生命威胁。通过项目的实施,做到突发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救治信息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率达100%;现场医疗卫生人员保护率达100%;完成政府指定疑似和确诊病人救治率达100%;患者医疗救治率达100%;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及时性达100%;完成政府制定疑似和确诊病人转运率达100%;突发疫情有效处置率达100%。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2022年,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听力筛查率达到96%;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65%;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到17.78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达到3.5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85%,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健康教育覆盖率达7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达20%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传染病防治专业零办案率0%,职业卫生专业零办案率0%,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95%,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90%,疫情防控巡查任务完成率100%,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巡查任务完成率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28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是51人,编制预算时以2021年10月工资册人数申报48人,12月新增安置军转干部2人、调入1人共3名行政人员未纳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二是财政压缩配套公用经费;三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46.0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86.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6.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5.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6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办公软件)14.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9.80平方米,账面原值179.0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5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原州计生委办公区域的资产于2019年起交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和管理,出租事宜由州机关事务局办理申报,我单位无出租收益)。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决算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docx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