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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2年4月20日研究起草了《楚雄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4月30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我局将按照实施细则开展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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