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车“唱”着轻柔欢快的歌,驶入牟定县蟠猫乡碑厅村委会丫口村,将村里的生活垃圾装车密封,统一清运出村。
丫口村村民李华感慨地说:“以前夏天都不敢开窗子,臭气熏天,苍蝇扑脸。现在村里的环境大变样,路上垃圾没有了,道路越来越干净了,房前屋后种上花草树木,我们的村子越来越漂亮啦。”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楚雄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构建州、县、乡、村四级纵向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谁来干”。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力推进落实,每年定期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2次,调度指挥、督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坚持一项重点工作、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实施方案、一个项目清单的工作模式,成立州级领导挂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落实的州、县、乡、村四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细化制订责任、任务、问题、时限四个清单,统筹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突出规划引领,厘清“干什么”。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强化“点线面”统筹谋划、“规建管”协同联动,全面推广“清五堆”(柴草堆、垃圾堆、砂石堆、杂物堆、肥粪堆)、“改六小”(小广场、小柴房、小厕所、小庭院、小管网、小停车场)、“建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美四旁”(沟渠旁、道路旁、住宅旁、村庄旁)、“用良材”(将村民闲置的石块、水缸、旧木料、旧家具等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良材”)的美丽村庄建设“楚雄模式”,使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实现有章可循、有标可依,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整治等工作稳步推进。
创新工作机制,明确“怎么管”。聚焦常态长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云南省率先颁布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大力推行“卫生洁净日、支部宣传日、挂牌督战日、指挥调度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个日”制度;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筹措难题,创新实施“五个一点”资金投入办法;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村庄保洁员、“红黑榜”、改厕指导员、公厕管护等制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及义务,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强化党建引领,解决“众参与”。划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县、乡、村、组五级网格2.9万个,整合党政干部、驻村队员、党员、志愿者队伍力量配备网格员3.1万人,发挥乡村保洁员、村道护路员、森林管护员、规划专管员、土地协管员的作用,对人居环境上报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点对点督办、全过程服务、一键式办理。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讲活动,设立奖勤曝懒红黑榜,开展美丽庭院评比表彰活动,推行“爱心超市”等激励模式,激发群众爱美、护美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
通过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合力攻坚,全州所有自然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一幅“村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乡村“颜值气质”和百姓“幸福指数”实现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