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牟定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惠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为目标,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近日,牟定县认真细致审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资格条件,确保符合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一个不漏、应享尽享、应补尽补,增强被征地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被征地农民。
截至今年2月底,涉及共和镇5个社区209人资料全部审核完毕,此类人员是兑付现金,办理难度高,所提供材料复杂。已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须提供15年个人缴费发票原件方可一次性兑付15年补助。通过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此类人员享受失地农民参保补助终于落实落地。已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给予一次性15年参保补助44人 75.45万元,未领取养老金的,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并提供个人缴费发票原件165人补助35.76万元。认定为完全失地的140人每人每年参保补助1300元;认定为大部分失地的69人每人每年参保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