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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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15:04:25 来源: 作者: 点击:[]

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鲁文兴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马光辉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常务副组长)

杨洪雨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凤云松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段光洪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委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周德、普林武、鲁星佑为成员。

(一)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起草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稿件,并负责稿件审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领导签字同意公开后,从签字同意公开之日起2日内,在同意公开的范围(网站)内及时公开。

二、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及时向社会公开州民宗委权责清单,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在本委(政府)网站中发布,让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2.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各类公开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3.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本委(政府)网站上分类发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二)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1.落实决策公开

(1)由科室牵头起草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做出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同时向社会公布决策制定时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协同科室:行政办)

(2)认真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科)

2.落实执行公开

对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相关科室要将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决策落实。(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协同科室:行政办)

3.落实管理公开

将行政强制、处罚、征收、给付、确认、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依据、裁量基准、流程、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点创建工程”、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安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协同科室:行政办)

4.落实服务公开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5.落实结果公开

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本委工作总结计划、重点工作落实结果,以情况报告或工作通报、政务信息的形式在本委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办;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科室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协同科室:行政办)

2.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科室负责人为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责任人。一旦发现涉及民族、宗教舆情,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措施,在委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有效处置,在有关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重特大事件发生时,负责处置的委领导和相关科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协同科室:行政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1.做好本委网站日常监测和维护工作,切实提高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本委网站办事功能,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确保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做好本委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建设。(责任科室:行政办;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2.加强本委96128政务服务查询热线管理,确保线路畅通,并做好接听解答,及时解答好政务信息在线咨询问题。(责任科室:行政办;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告知书制作水平,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协同科室:相关科室)

三、关于撰写政务信息稿件的要求

各科室每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均要撰写一则工作信息,并于该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的3天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本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信息后,从收到之日起3天内完成保密审查并在可公开范围(网站)内公开。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人: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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