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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2 16:23:49 来源: 作者: 点击:[]

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 人民 政府 办公 厅关 于全 面推 进全 省政 务公 开工 作实 施细 则的通知》(云 政办发〔2017〕22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 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全州 政务公开工作的 实施意见〉 的通知》( 楚办发〔 2016 〕17号)要 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由州民宗委牵头拟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做出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同时向社会公布决策制定时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2.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责任单位: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相关科室要将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决策落实。(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2.健全重大决策督查情况公开制度。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强化决策执行力。(责任单位:承办科室、监督检查科)

(三)推进管理公开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在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强制、处罚、征收、给付、确认、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依据、裁量基准、流程、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点创建工程”、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安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四)推进服务公开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 。(责任单位: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五)推进结果公开

1.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本委工作总结计划、重点工作落实结果,以情况报告或工作通报、政务信息的形式在本委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2.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本委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二、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

(一)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驻楚和地方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责任单位:承办科室、文化语文科)

(二)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科室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科室负责人,要按要求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加强专家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起草科室要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增强解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承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三)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各科室要明确1名干部负责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一旦发现涉及民族、宗教舆情,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措施,在委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有效处置,在有关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重特大事件发生时,负责处置的委领导和相关科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责任单位:承办科室、监督检查科)

(四)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各科室要做好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按照国家、省、州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责任单位:承办科室、行政办、党总支办)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周德、普林武、鲁星佑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起草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稿件,并负责稿件审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领导签字同意公开后,从签字同意公开之日起2日内,在同意公开的范围(网站)内及时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办、党总支办)

(二)强化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责任单位:行政办、党总支办)

(三)抓好教育培训。积极选派本委干部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同时每年力争举办1期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责任单位:行政办)

(四)强化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人: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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