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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州委第4整改落实巡回督查组督查的单位)

发布日期:2015-03-26 10:33:00 来源: 作者: 点击:[]

编者按: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开门抓整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现将州委第4整改落实巡回督查组督查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州委活动办反馈,联系电话(传真):3375050。

一、南华县

(一)中共南华县委常委班子

1.整改事项:正确政绩观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确定全县2015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角度出发,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广泛听取离退休老干部、经济综合部门和乡镇的意见建议。二是有效遏制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三是制定出台《南华县考评工作规定》,健全完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县级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及村(社区)干部考评办法。四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和评估制度,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五是重视改善民生,抓好就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2.整改事项:党员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性锻炼,提高岗位职责意识和履职履责能力。二是制定出台《南华县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等制度,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同时,及时调整充实全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库,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5人。三是注重乡镇、县级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表彰“优秀科级党政主要领导”16名,并优先进行培养、提拔和使用。四是开展明察暗访,对在州、县明察暗访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为民办事不实等问题的30个单位4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

3.整改事项:三公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制定出台了《南华县县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南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车定人驾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三是严格实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把审批关,坚持按程序报备。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535.98万元,比2013年减少373.94万元,下降19.6%。其中:公务接待比2013年下降2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19.8%。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

1.整改事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情况: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的会风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的同时,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注重简化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机关全年召开的会议数量同比减少4次。切实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范围和篇幅,精准核定会议材料印制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布的文件,不印发纸质文件。2014年,以“南人发”文号发文26个、同比减少18个,以“南人办发”文号发文21个、同比减少10个,编发简报15期、同比减少7期。

2.整改事项: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分管委室联系督办、代表参与集中督办相结合的机制,结合实际出台建议督办工作通知,并将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县级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适时到承办单位跟踪督查,对办理工作迟缓的单位重点进行单独催办、督办,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办理”转变为“解决型办理”。2014年,全县88件人大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6件、占40.91%,同比提高了12.71个百分点,88件建议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达100%。

(三)南华县人民政府党组班子

1.整改事项:廉政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促廉。组织班子成员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集中学习廉政知识13次,开展警示教育3批次,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逐步形成。二是以“审”促廉组织实施审计40项, 23个单位,查出违规资金3089万元,不规范资金5157万元,收缴财政资金584万元,核减工程投资598万元。三是以“查”促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90件,立案调查15件15人,形成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强大威慑力。四是以“谈”促廉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主要领导与各乡镇、政府工作部门班子成员约法“六章”,并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2.整改事项:党员干部工作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着力引导干部形成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良好习惯。二是结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约谈机制,对推、绕、空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7名干部进行了问责。三是制定出台《南华县重点项目督查制度》,对不落实的事和人进行跟踪问效和通报,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四是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完善考评办法,兑现奖惩,实现奖优罚劣,各级干部的工作活力得到提升。

3.整改事项:窗口服务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办事态度的监管,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投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二是实行为民办事服务流程、告知事项全过程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全县涉及公开事项的31家单位,已公开、简化办事程序71项。三是建立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县级29家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便民服务;10个乡镇、128个村委会(社区)分别建立为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站,1489个村民小组明确代办员。2014年底,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共受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179981件,办结178633件,办结率99.25%。

(四)南华县政协党组班子

1.整改事项:工作布置多,检查落实少。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列出重点工作计划、通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先后开展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4次,在主席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进展情况4次。二是先后对干部职工开展自学、新闻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4次,促进了工作落实。三是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对口协商等方式,听取县经信局、县城管局2个县级部门工作情况通报,对水务部门办理的13件提案进行专题督办。四是对17项制度进行“废、改、立”,建立了《南华县政协机关学习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批长效机制。

2.整改事项:发挥政协优势不强,履职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委员开展了5项调研活动、3项视察活动,形成视察调研报告8篇供县委、县政府决策时参考。二是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专题协商和对口协商活动,对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计生局工作开展民主监督,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三是深入扶贫联系点和联系乡镇、村委会,先后协调资金400多万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12个。四是抓好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45件提案督办,面商率、办复率、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州能源局)

1.整改事项: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城区内物业管理收费、公共厕所收费、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收费、AAA级及以下游览参观点门票、农贸(集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5项的管理权限下放楚雄市审批;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方案审批和核准等行政审批由原来的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审查由原来的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由原来的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所有项目审批及服务事项法定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一以上。

2.整改事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不完善。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通过深入调研,并组织开展了一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稽查,制定了《楚雄州州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已报州政府审批。

3.整改事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缺乏制度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州发改委投资项目评审主体、评审内容、项目评审具体办法,并对项目评审专家资格作出相应规定。同时,推进发展改革部门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具体要求,制作了我委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信息公开、听证等程序法律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招投标运作。

三、州商务局

1.整改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干部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分管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科室人员作出廉政承诺,定期对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任落实到个人。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更新廉政挂图、编发廉政警句和廉政公开信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楚雄州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与审查验收相分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2014年10月,整改工作通过了州纪委的检查验收。

2.整改事项:坚决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整改情况:认真对历年来的商贸流通项目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督查,共清理26类扶持项目共计328个,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督促企业按期按标准实施,并采取聘请专家组或中介机构等方法对项目进行验收。制定《楚雄州商务局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施意见》,落实局领导和科室联系服务县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等制度,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项目储备。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楚雄州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办法》,现已报州政府,待同意后下发执行。

3.整改事项:坚决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整改情况: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把清理出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同时把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在州商务局信息网站、单位服务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调整充实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的力量,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的受理与行政审批、项目审查验收相分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2015年1月起,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项目申报统一由服务窗口受理审批。

四、州科学技术局(州知识产权局)

1.整改事项:贯彻和落实民主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重新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明确一把手不具体分管科技项目,建立研究重大项目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开支等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在科技项目申报与资金安排上,由职能科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干部任用上按照选拔任用条例和程序进行,人选公示后征求纪委意见。评先评优推荐等重大事项上,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办公会议定人选后公示,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表彰或推荐上报表彰。

2.整改事项:科技项目申报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邀请省科技厅4个业务处室领导到楚雄开展科技项目申报培训,提高项目策划水平和申报质量。在楚雄科技网公示2015年度科技项目指南,同时在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及手机短信平台上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科技项目申报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构建项目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环境。严格按程序开展网上申报,由业务科室按照条件和程序提出初步意见,经办公会讨论,决定拟推荐申报项目。

3.整改事项:科技成果评审工作规范操作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成果推荐制度,严格奖励办法规定,各推荐单位对上报请奖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完善成果筛选制度,州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评价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及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向有关单位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年度拟评价科技成果工作计划。建立科技评价专家库,聘请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完善专家评价制度。评价工作中坚持立场公正,依法独立进行,结论客观,经得住公众和历史检验。

五、州旅游局

1整改事项针对科学发展抓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和深化科学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全州旅游业发展实际,及时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引导班子成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全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并形成文件下发,推动全州旅游业发展。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楚雄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积极汇报协调,全年共向上级部门争取到位资金1800多万元。千方百计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集中精力推进禄丰恐龙、元谋古人类两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多方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000万元。

2整改事项针对联系群众不紧,解决实际困难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每季度深入10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元谋县物茂乡虎溪村委会联系点超过10天,全年累计达40天,多方争取资金直接投入扶贫点和新农村建设联系点33万元,帮助解决了道路、饮水、太阳能路灯等问题。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分别深入旅游项目建设现场调研了解进展情况,深入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到旅游要素企业进行评星定级。积极帮助彝人古镇打造特色餐饮和名特优商品主题街区,共投入资金40多万元。

3.整改事项针对“调研不深入,工作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改进调研方式,开展随机调研,不事先打招呼,不搞层层陪同。2014年,班子成员平均下基层蹲点调研3次以上,调研起草了《彝人古镇景区发展调研报告》、《楚雄市紫溪彝村乡村旅游发展思路定位及措施建议》、《彝族刺绣旅游商品调研报告》、《加强旅游行业员工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关于物茂乡产业发展的情况调查》等调研报告。

六、州移民开发局

1.整改事项:落实移民政策,解决移民诉求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多手段宣传移民政策,培训移民干部,共刊发信息130余篇,发放各类资料1000余份,培训干部300多人。二是在安置点和各级移民部门设立信访接待室,方便移民群众就近反映问题,化解矛盾问题,全州移民系统共接到来信65件,来访640批次1026人,化解率达83.95%。三是开展移民技能技术培训,共培训移民1200余人次。四是楚雄、永仁、元谋3县市总投资11500万元的3个大中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获上级批复,即将开工建设,受益移民662户,2122人。

2.整改事项:对资金使用跟踪问效重视不够,工程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移民资金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州县两级移民局对移民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计划管理、监督管理、财会基础工作等进行了专项清理;州移民局组织对武定、牟定两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行稽查审计。通过清理和稽查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使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召开了移民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加强移民资金核算管理。四是各县市建立了移民资金监管平台,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3整改事项:项目建设上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楚雄州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各工作环节的管理,项目管理日趋规范。二是做好50万元以上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严把立项审批关,纠正和克服工作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总结经验教训,在乌东德水电站移民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规划更加科学、可行。四是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产业发展和增收上,投资548万元,实施牟定县葛根产业项目和大姚县肉牛养殖项目,投资1645万元,建设移民新村8个,极大的促进了移民群众增收和环境改善。

七、州开发投资公司

1、整改事项:解决工作抓落实创新,工作任务层层转交。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融资模式,在直接融资方面,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方案报省发改委预审,并与民生银行开展了短期融资券发行筹备工作,拟定了《楚雄产业促进引导基金发起设立方案》并上报州委、州政府。在间接融资方面,通过股票质押回购方式成功向海通证券融入资金1708万元,并成功办理了楚雄市农信社4000万委托贷款,向云南铁投公司融资3亿元,向国开行申请抗旱应急贷款1亿元,有效缓解了全州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紧张状况。公司信用等级由AAˉ提升为AA,为公司继续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2、整改事项:解决怕字当头,不敢担当,等待观望,干事创业的意志消退

整改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推进公司体制改革,一方面在公司内部召开了发展改革讨论会,统一了转型发展的思想;另一方面,组织到省内相关地州进行交流,重点学习平台公司转型和运作管理方式,退出融资平台后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的办法,融资业务拓展的思路等。适时启动并探索公司投入-退出-再投入的政府投融资机制,迈出改革的坚实脚步。建立了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打破中层干部任用身份的限制,参照国企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分别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整改事项:解决原则性不强,存在好人主义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修订完善24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增强员工的组织和纪律意识。深入开展公司领导与员工谈心谈话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组织关心,力所能及地为员工排忧解难,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用情感因素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打通领导与员工之间的“隔心墙”,在公司上下形成了积极、健康、向上、团结的工作氛围和导向。

八、州粮食局

1.整改事项:整改求稳怕乱,不思进取,“保守病”严重,粮食改革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有为有位”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求改革、盼发展的愿望和期待,增强干事创业热情。重新审视发展思路和目标,梳理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完善政策。制定全州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调控体系,确保市场供应和粮食安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企业经营机制;探索和推进学生粮油集中供应,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推动州粮食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建设2.68万套;开展订单收购,打造和推广“楚粳优质米”品牌。

2.整改事项:整改机关干部管理教育不好,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格教育、管理、培养干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制定并坚持《楚雄州粮食局学习教育制度》,按照学习计划,学政治、学时事、学业务,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3.整改事项:整改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庸、懒、散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整顿机关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严格考评奖惩,规范上下班、会议纪律、请销假等行为。通过整改,局机关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明显,纪律意识显著增强,党员干部形象良好。

九、州供销社

1、整改事项:政绩观存在偏差,追求下达任务指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三观”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结合供销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年度发展指标、结构,降低增量,提高质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实效,同时,把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发展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改造,农资优质服务等重点工作做实。2014年我社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得特等奖,全州10县(市)供销合作社均进入全省县级供销社系统经济指标综合排行榜前60名,受到省社表彰。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整改事项: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工作纪律涣散。拈轻怕重、不愿吃苦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精力抓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细化到科室。党组各成员对分管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社要求积极推进;对分管的科室、干部要监督到位,对其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不高、作风不正甚至滋生腐败等问题敢抓敢管。年度工作实行绩效管理,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通过狠抓工作纪律,各种不良现象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整改事项:勤俭节约意识淡薄,艰苦朴素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细化严控“三公”经费具体办法。轻车简从搞调研,杜绝层层陪同。一律不安排宴请,一律在内部接待地交款就餐,有条件的地区按自助餐形式安排。2014年全州供销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比去年减少三分之一,节约会议费20%以上;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三分之二,杜绝赠送节礼,没有出现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和土特产现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安委办)

1.整改事项:政绩观存在偏差,机械地执行上级指令,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州安监局领导班子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党纪条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和反思,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改变了机械地执行上级指令,满足于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矛盾不实不细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5个课题调研,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中趋好的态势。

2.整改事项:工作前瞻性、预见性、系统性不强,重部署轻落实,工作安排多、检查督促少。

整改情况:为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州安监局上报州委、州政府出台了《楚雄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发文明确了州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氛围。在日常监管中,州安监局更多地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聘请专家检查的方式,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察暗访和抽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增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系统性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

3.整改事项:简政放权不到位,行政审批权过于集中,审批流程过多、期限过长。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进一步精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州安监局部分取消了行政审批事项2项,下放和部分下放了行政审批事项4项。同时,进一步减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在承诺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更加符合高效便民的要求。

十一、州总工会

1.整改事项:服务意识不强、关心职工群众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开展困难企业生产、困难职工生活情况摸底调查,组织2次“送温暖”和4次困难职工帮扶活动,慰问职工9085人(次),发放慰问金756.61万元;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贷免扶补”、“金秋助学”、技能培训、关爱女职工等活动,涉及资金2194.13万元,直接受益职工28751人;开展“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和联系服务社区等活动,向那迪小学和北浦小学送去了价值8000多元的学习用具,支持扶贫点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0.9万元。

2.整改事项: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年终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部室和干部职工给予表彰;二是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由领导班子牵头开展随机抽查职工在岗和落实工作情况;三是按照“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州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评为“一活动一工程先进单位”和“2014年度云南省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自2006年以来连续9年获此殊荣)。

3.整改事项:作风不扎实、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二是完善了机关内设部室职责,明晰了部室的职能职责;三是明确了州总工会参与的22个方面的相关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四是完善了州总工会工作规则,对州总工会的议事规则和机关事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促进了作风转变;五是制订了《楚雄州县市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六是建立了重点工作督查制度,成立了州总工会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县市总工会和基层工会落实工会重点工作情况的督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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