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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j-/2018-1025016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17〕58号文件和《楚雄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电气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民族宗教领域是否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严把在建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质量关,从源头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州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是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

三、时间和步骤

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至2018年11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 5月至6月)。各县市民宗局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召开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排查治理电气火灾隐患工作有关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治理方法、要求等有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9月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检自查,排查所使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排查电气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各县市民宗局牵头,联合当地消防、质监部门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电器产品是否合格,线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气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县民宗局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前已成立的楚雄州民宗委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楚雄州民宗委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即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州民宗委宗教业务科室负责督查全州性宗教团体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全州性宗教团体将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作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调研的主要内容,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工作。县市民宗局负责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统筹求实效。将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消防安全、防范洪涝、地质灾害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狠抓落实,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信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四)坚持报告制度。民族宗教领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单位要即刻处置,并按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要求,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州民宗委行政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民宗局每月20日前,将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防范洪涝、地质灾害工作情况电话报告州民宗委行政办公室(联系人:鲁星佑,联系电话:3123608、1398780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