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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23-0922016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101000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一法三条例两办法”等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负责楚雄州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等工作。

2.负责制定统一的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拟订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以及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提出州级党政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的建议;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后勤服务专项经费和公务用车经费的管理。

4.负责统筹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财政预算的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和服务质量;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和州级领导周转房的后勤服务保障、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5.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州级党政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通用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处置、大中修项目审批等有关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统一登记管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对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督促检查工作。

7.承担州级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州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行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统一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州级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8.负责州级党政机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活动、跨部门综合执勤执法、跨区域出差等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保障服务。

9.承担楚雄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对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10.负责州会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州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州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服务保障。

11.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州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国内接待工作。

13.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14.承担对州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各类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15.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走在前。立足“两个重大”政治定位,深刻领会新时代机关事务内涵,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从政治高度审视机关事务工作,打造忠诚担当的机关事务干部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后勤,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坚持以党建引领筑根基,在推动发展上走在前。按照“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党建引领,注重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和机关事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从党建标准化入手,构建了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等7个类别的党建工作标准体系和70多项内控制度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党建+标准化+业务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好干部激励与纪律约束“组合拳”。

3.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两化”融合上走在前。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在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上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两化”融合,持续推进“大物业”“标准化”“大整合”“精细化”改革路径,成功实现两个集中办公区的机关后勤服务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服务提质、保障提速、效能提升”改革目标,成功打造州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楚雄样板”。积极融入“数字楚雄”建设,实施“智慧机关事务”工程。建成州、县(市)党政机关信息共享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一张网+智慧信息平台+智能门禁+智慧食堂”信息管理系统,将标准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实践,提升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目前,两个集中办公区32家党政机关“智能门禁”+“扫脸就餐”成功实现互联互通,极大方便了干部职工,打造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

4.坚持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在提质增效上走在前。一是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加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完成24处44家16.74万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从严核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积极探索办公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在两个集中办公区建立公物仓,通过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循环共用、统一处置等方式,盘活存量、减少增量,促进资产节约集约使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现资产利用效益高效化。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更加有力。在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召开了2次领导小组会议,到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督导工作2次。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全部实现“车辆调度智能化、运行监管可视化、能耗统计精细化”。公车平台圆满完成各类省级、州级保障任务64场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车辆调度4938趟(次),公车保障平台年均安全行驶470多万公里,服务对象满意率大幅提升。三是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更加到位。2022年末全州节约型机关创建率100%,能耗统计上报率100%,全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已步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对各县市和部分州级部门开展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是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将两个集中办公区的安保、绿化、会务、餐饮、房屋养护维护、设施设备运维等12项后勤服务工作,由1家后勤物业公司统一承接服务,实现了从“办后勤”向“管后勤”转变。全年共完成1160场次各类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标准化、精准化、品牌化的“三化”服务能力,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坚实保障。

5.坚持以服务创新为导向,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上走在前。推行“文化+服务+创新”模式,在3个集中办公区高标准建成“新时代职工之家”3个,目前藏书5000余册,可满足集中办公区的37家州级党政机关共享,州公务中心职工之家获评“省级职工书屋”“州级职工之家”“州级爱心妈妈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调研10县市60多家名优特色产品企业100余种优质特色产品,加大楚雄州特色农产品推介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会务管理与安全保卫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根据州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局机关无保留车辆。州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实有车辆编制122辆,在编实有车辆12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946,82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36,828.04元,占总收入的93.5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10,000元,占总收入的6.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08,964.05元,增长10.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964.05元,增长3.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01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州会务中心紫溪厅和第八会议室维修项目、州公务中心办公大楼正门前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州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冉江明同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州公务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周转房维修经费、州公务中心水电费、州公务中心2022年工间操比赛专项经费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828,247.04元。其中:基本支出9,519,717.59元,占总支出的30.88%;项目支出21,308,529.45元,占总支出的69.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90,383.05元,增长9.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02,846.40元,下降29.60%;项目支出增加6,793,229.45元,增长46.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是增加州会务中心紫溪厅和第八会议室维修项目、州公务中心办公大楼正门前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州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冉江明同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州公务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周转房维修经费、州公务中心水电费、州公务中心2022年工间操比赛专项经费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19,717.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61,372.59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8,345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08,529.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主要用于州会务中心紫溪厅和第八会议室维修项目、州公务中心办公大楼正门前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州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冉江明同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项目、州公务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州公务中心水电费、周转房维修项目、州公务中心2022年工间操比赛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6,82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4%。与上年相比增加908,964.05元,增长3.25%,主要是增加州会务中心紫溪厅和第八会议室维修项目、州公务中心办公大楼正门前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州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冉江明同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州公务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周转房维修经费、州公务中心水电费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12,12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拨缴等日常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62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5,81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54,000元,支出决算为7,598,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74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4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54,000元,支出决算为7,598,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7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4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6,104元,下降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55,100元,下降42.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000元,增长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元,下降0.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州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和标准,通过政采云平台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了州级公务用车平台车辆更新购置工作,购置商务车1辆、大客车1辆。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2辆。主要用于州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345元,比上年减少130,369元,下降16.53%,主要是厉行节约不断压减公用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付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46,915,195.08元,其中,流动资产740,123.37元,固定资产146,175,071.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002,84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789,930.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18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3项,账面原值1,97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295元;出租房屋5946.36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55,504.03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55,757.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0,857.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4.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101111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