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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702003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322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322号提案的答复

马卫东委员:

关于“发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助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提案(1104032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楚雄州医保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符合公改项目涉及的医保方面的政策支持,确保公改项目稳步、有序、高效推进”的建议。

采纳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建机制。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以医疗服务收入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州医保局联合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出台了《楚雄州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实施方案》,明确从2024年到2026年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扩大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收入结构优化。力争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检验收入占比从2023年的34.7:34.5:30.8达到2024年的37.5:33:29.5,2025年的41.7:32.5:25.8,2026年的45:31.7:23.3。建立了全州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管理规范的以医疗服务收入为主导的收费机制。2025年1-4月,医疗服务收入4.59亿元(较同期增加2.11%),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7.63%(较同期提升3.58%,较2024年提升1.67%);二是在保持全州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和国家医保局汇报争取调整448项医疗服务价格,全州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2023年的基础上提高1%。调整后项目价格较省级从64.29%提升至87.08%,调整后总的的项目价格数量和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大理、玉溪、曲靖等地区;三是加快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开展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调价综合评估,根据省医保局发布的产科类、护理类、中医针法类等7批基准价测算拟定楚雄州项目价格,将与省级价格同步落地执行。

二、关于“定期对涉及范围较广的诊查费、床位费、治疗费等医疗价格进行调整”的建议

采纳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对范围较广的诊查治疗、护理类等通用型项目进行调整。目前我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服务项目及医疗设备收费共4361项,2019年以来调整和规范治理价格项目1363项,调整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常规开展的诊查、护理、治疗类价格项目92项,占一般医疗服务和治疗项目的66%,项目价格平均调价增幅41%。其中,诊查类(包括互联网诊查)与省级医院持平,增幅最高为“吸痰护理”,由5元调整到10元,小换药(创面在15㎝2以下)由5元调整到10元,“急诊诊查费”由5元、4元、3元提高到10元、8元、6元,增幅均为100%等;“一般诊疗费”执行全省价格,“门诊一般诊查”每人每次6元,“门诊简单诊疗”每人每次7元,“门诊复杂诊疗”每人每次9元;护理类项目价格平均水平与省级医院比为1.13:1,超过省级医院收费价格13%,为全省最高,其中Ⅰ、Ⅱ级护理(优质护理)省级医院65元/日、35元/日,我州一二三级医院为74元/日、39元/日;价格为全省最高;一般治疗类达省级价格87.5%,与16个地州比为最高价格;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上门服务”等新增项目备案19项。二是关于提高床位费的问题。床位是设施收费,不属于技术服务类,我州将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统一规范,按照国家要求同步制定我州新项目价格,以改进病房改造,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为落脚点,规范床位费的收费价格。

三、关于“组织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政策、核算、运营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采纳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通过召开价格调整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新项目价格集体审议解读政策,主动邀请医疗机构专家、相关价格管理人员参与讨论研究,促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价格政策加深了解;二是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及时征求医疗机构专业性建议,尊重采纳医疗机构合理意见,提高医价格调整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提高政策和医疗服务的匹配度;三是提高医疗机构价格制定参与度,在国家医疗服务项目指南落地过程中,成立了楚雄州项目指南落地执行工作组,邀请部分医疗机构专家进入工作组,参与新项目价格制定工作,组织专家讨论,征求相关临床科室意见,通过工作组将新的国家价格政策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传递,提高医疗机构对政策理解和把握,共同推动价格政策落地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建立以医疗服务收入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锦,0878-336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