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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228001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四个严”保障国家集采政策落实到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四个严”保障国家集采政策落实到位

严抓政策宣传引导

充分引导医疗机构,利用各种培训会、医疗机构调研、座谈交流等多种途径,加强医护人员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集采政策和系统操作的水平,促进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在诊疗中优先使用,不断提升群众对集采政策的知晓度,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有序推进。

采购量精准填报

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报量工作为关键节点,结合各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历史采购量和临床使用需要,严控全州各医疗机构填报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精准度,做到报量符合临床使用实际,数据增减符合就医患者变化,能够足量保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严格落实激励政策

不断健全完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出台《楚雄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考核办法》,实时督促医疗机构精准报量、中选及非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集采货款支付及医保支付标准执行情况。同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各批次约定采购量考核结果,严格核算医疗机构各批次医保结余留用资金,鼓励医疗机构将结余留用资金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真正发挥结余留用资金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共兑现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1182.88万元

严肃跟踪问责

将医疗机构执行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纳入医保服务协议考评管理内容,以协议为抓手,对不能按照规定采购和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进行协议处理,并扣减相应考核分值,同时按期对医疗机构完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进行全州通报,不断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针对未按要求完成采购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测评价,不断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行为。

2024年,楚雄州共组织参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9批718种,采购配送金额3.83亿元;参与集采耗材26批109类,采购配送金额1.32亿元,全年预计节约药耗采购资金超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