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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123012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文  号:医保〔2024〕25号
标 题:
楚医保〔2024〕25号 关于支持楚雄州2025年度“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医保〔2024〕25号 关于支持楚雄州2025年度“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楚医保〔2024〕25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宣传部、统战部、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工会、团委、残联、妇联、金融监督管理支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提升普惠性保险高质量发展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发〔2024〕1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楚雄惠民保”在2022年9月16日上线,经过两年的运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为支持2025年度“楚雄惠民保”项目宣传推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确保项目稳定健康持续运行,通过社会各方对“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的进一步支持,力争本年度参保人数超30万人,参保率达到基本医疗参保人数的12%,才能保障“楚雄惠民保”健康长期发展,切实解决患重大疾病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二、工作要求

“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由州医疗保障局与主承保中国人寿楚雄分公司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各共保体成员单位配合。具体分工为:

(一)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承保机构科学设定保障方案,为承保机构提供数据信息支持,保证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1.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参保引导工作,包括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号发布线上宣传推文;州及各县市医保办事大厅摆放宣传材料,安排专人宣传;医保征缴材料增加楚雄惠民保相关内容,同步开展宣传;各医保延伸办金融网点放置楚雄惠民保宣传资料,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2.对两定机构提出“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材料及具体宣传建议,包括医药机构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的同步宣传,开通投保通道,并在线下场所进行物料摆放、LED屏布标、产品视频播放宣传等,针对上述宣传推广开展检查督导。

3.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各县市动员部署会议,与本县市医保征缴同步开展宣传,检查督导本县市两定机构推广情况;对医保征缴网格人员下发宣传材料,协同承保机构负责共同推动参保工作;各县市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安排线下宣传活动,共同宣传基本医疗暨楚雄惠民保上线,引导群众参保。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二)州委宣传部。州委宣传部协调各县(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开展支持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倡议社会各界参与宣传推广工作。

1.协调州融媒体中心等媒体,通过各级网络媒体,依托网站、APP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发布平台积极宣传报道,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对“楚雄惠民保”项目上线集中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楚雄日报、“楚雄新闻”、县市新闻栏目刊发、播放楚雄惠民保相关宣传资料。

2.协调基层宣传部门通过农村大喇叭、张贴墙体标语、横幅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楚雄惠民保宣传。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三)州委统战部。针对民主党派人士、民族宗教人士、非公经济及党外人士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1.面向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发放参保倡议书,引导上述群体投保;

2.协调各民主党派州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工作,引导上述单位对接共保体公司,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楚雄惠民保投保工作;

3.协调统一战线网站、新媒体平台转发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设置投保通道;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四)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司法系统内部职工及全州律所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1.面向全州律所下发参保倡议书,引导上述群体投保;

2.在本单位、系统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转发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资料并设置对应投保通道;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五)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楚雄惠民保”项目运行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将发展普惠保险纳入民生保障工程,给予政策和资源支持。

1.倡导各金融机构在服务网点、线上公众号、网站、APP开展宣传推广。指导和督促保险行业协会、各共保体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并按“楚雄惠民保”运营机制和推广方案序时推进相关工作。

2.倡导各金融机构通过在网点张贴海报、摆放易拉宝、发放传单、LED大屏轮播楚雄惠民保宣传视频等方式,深化推广“楚雄惠民保”,引导银行办事群众积极参保楚雄惠民保。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六)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倡议引导各级学校教职工积极投保。

1.针对各级学校教职工开展“楚雄惠民保”的专项宣传,扩大楚雄惠民保保障范围及线上投保理赔知晓度,鼓励并引导投保。

2.倡议学校在本单位、系统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转发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资料;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七)民政部门。负责倡导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老年人群体投保。

1.负责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人员信息,鼓励、倡议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参保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体参保。

2.在婚姻登记、养老幸福食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摆放“楚雄惠民保”物料,开展宣传,引导办事群众参保。

3.各县市民政部门协助共保体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对本县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群体下发宣传材料,安排讲解,提供投保便利。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八)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楚雄惠民保在全州各级医药机构的宣传推广工作,力争确保全州医疗机构100%参与到“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中,倡议由医疗机构为医护人员统一投保楚雄惠民保。

1.对各医药机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医疗机构公众号在投保期统一转发上线推文进行宣传,并在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设立投保通道,在医院摆放线下宣传物料,并通过大屏、LED屏进行项目滚动宣传。

2.针对各医药机构下发参保倡议书、鼓励并支持医疗机构为医护人员统一参保“楚雄惠民保”,鼓励医护人员群体为家属积极参保。

3.对乡村医生群体提出参保建议,指导办理“楚雄惠民保”,并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优势,宣传引导当地群众参保。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九)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倡议挂包单位职工为其购买“楚雄惠民保”。组织驻村工作人员、定点帮扶单位积极参与宣传,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号召各企事业单位为挂包扶贫点进行团体投保。

1.通过培训宣传、主动排查等具体措施,协助脱贫户及监测户办理“楚雄惠民保”,从源头上防止返贫致贫。

2.倡议各定点帮扶单位深入挂包联系点开展入户宣传,广泛动员,提高群众对“楚雄惠民保”知晓率,同时号召单位职工为挂包群众投保,降低群众因患大病、重病返贫的风险,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对各定点帮扶单位开展“楚雄惠民保”入户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倡导各挂包帮扶单位积极为挂包扶贫点捐赠参保。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工会部门。负责面向各部委办局、国有企业工会会员等进行阵地宣传。

1.向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发放参保倡议书、致工会会员一封信等,鼓励并引导为职工及家属投保。

2.协助共保体成员单位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开展宣传工作。

3.倡议各单位进行团体投保,鼓励对困难职工进行资助参保。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二)团委部门。负责组织青年团体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1.包括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校内宣传,鼓励大学生群体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及惠民保,积极参保。组织青年公益活动,为困难特殊群体投保“楚雄惠民保”提供帮助。

2.各县市团委部门积极对接楚雄惠民保共保体公司,针对本县市大学生、青年群体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三)妇联部门。积极向妇女儿童群体开展参保宣传。

1.结合关爱妇女健康保险和“两癌”筛查工作进行“楚雄惠民保”宣传,组织妇幼保健部门深入各乡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城乡妇女开展惠民保保障宣传。

2.各县市妇联部门积极对接共保体成员公司,针对本县市妇女儿童群体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3.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四)残联部门。负责组织针对残疾人群体的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1.负责提供持证残疾人群体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残疾人群体参保宣传推广工作。

2.在组织志愿公益活动的同时利用宣传物料对残疾人群体进行宣传推广。

3.各县市残联部门积极对接楚雄惠民保共保体公司,针对本县市残疾人群体开展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

4.号召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积极购买和宣传楚雄惠民保。

(十五)承保商业保险机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对接,具体负责“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基层服务网络等载体,积极做好“楚雄惠民保”的宣传推广工作,在参保期统一转发“楚雄惠民保”相关宣传材料,设置投保通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为自己投保、为家人投保、为健康投保。同时根据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构建追踪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表扬鼓励推广“楚雄惠民保”中成绩显著的单位,积极打造投保示范单位及示范团体,为共同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参保覆盖面,共同筑牢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司法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楚雄州总工会

共青团楚雄州委员会 楚雄州妇女联合会

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楚雄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