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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117003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杨林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彝药饮片纳入我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州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推进全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局党组专门研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统一规范全国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使用、支付、管理与监督等作出规定,明确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管理职责权限。《国家药品目录》实行1年1次动态调整,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实施,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目录。2021年,云南省医保局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由各地向省医疗保障局申报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并按照国家编码规则和方法编制统一的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

二、我州生产的彝药纳入医保支付情况

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规定,药材不能直接用于临床或生产,饮片才能作为药品或原材料供临床使用和供药品生产企业用于制剂生产,按《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应当是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按国家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楚雄州现有163个彝药材标准,有38个有彝药饮片标准,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支付。中药材无法获得国家医保编码,无法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与中医医院了解,该院有77个临床在用的彝药材因无饮片标准,不能纳入医保结算。

三、开展彝药标准体系研究,推进彝药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彝药标准制定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云南省彝药材标准制定项目。2019年5月申报了云南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云南省彝族药材质量标准制定”项目,开展小刺天茄、白檀香、红豆地涌金莲、金雀花根、挖耳草、鬼针草、黒锁梅根、松叶(松针)9个彝族药材的质量标准研究。现已经过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标准复核,待根据复核意见完善资料后报省药监局审核颁布。二是积极争取彝医药标准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按照州委、州政府对楚雄州生物医药发展统一部署,争取彝医药标准州级补助资金50万元,开展紫丹参、老鸦果、燕麦灵、八宝镇心丹4个品种彝族药材的质量标准研究,现已完成紫丹参野生品和栽培品的性状、薄层鉴别、指纹图谱和含量测定的初步研究,老鸦果、燕麦灵、八宝镇心丹3个品种正在开展本草考证、文献查考、药源调查、标本药材采集工作。三是州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人员前往西双版纳学习调研傣药材标准制定、傣药饮片标准制定等工作,同时积极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省药检处、省中医药大学汇报楚雄州彝药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和打算。调研结果专题向州政府领导做汇报。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相关部门支持,推进彝药标准研究,提高彝药质量标准,推动彝药标准修订完善工作,加快解决部分彝药无标准问题,争取医保政策支持,聚力打造“滇中药谷”,加快推进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 锦,0878-336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