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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4-0607001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实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不成”说明制度
成文日期:

楚雄州实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不成”说明制度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着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擦亮医保经办“楚雄品牌”。近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出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不成”说明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全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待参保群众和市场主体时,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不能简单回复“不能办”“不知道”“不清楚”等说辞,而是给予明确的解释和指引,避免造成服务对象跑腿,让参保群众和市场主体遇到问题“说得清、有人管、能解决”。“办不成”情形分为因医保经办人员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人手不够、怕担风险、推、拖、懒、慢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办不成”,即应办未办成和因为法规政策不允许、条件不具备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办不成,即确实不能办两类。出现“办不成”事项,需逐级进行说明,通过逐级管理和审批“办不成”事项,限期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落细,在全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设“办不成”事项受理意见箱、公开楚雄州医保投诉意见受理电话,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受理事项意见。

下一步,州医疗保障局将加大对“办不成”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在医保业务经办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逃避责任、故意拖延等主观原因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的“办不成”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