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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2-1130019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举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业务培训
成文日期: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举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业务培训

 

为及时精准解读政策、精准把握政策,推进《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落细落实落地110日下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举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业务培训。州医保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州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医保办主任参加了培训,各县市医保局设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了培训

州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州卫健委规划财务科、州乡村振兴局扶贫统计监测与信息宣传科分别就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进行业务培训和问题解答。

2021年至20255年过渡期内,我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将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医保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标准为2022135元,202390元,202445元,到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县域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2021年-2023年按照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执行,2023年后按照省级要求逐步调整。完善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政策总体稳定。

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钟世富同志对进一步学习贯彻《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胸怀大局,深刻认识到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要性;二是要心存政策,认真学习领会政策,准确把握政策,推动政策精准落实落地,确保保障对象精准享受医保待遇;三是要精准经办,不断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待遇保障到位;四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宣传,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理顺情绪。

通过此次培训,我州的医保经办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有了全方位、深层次的理解,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