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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2-1129035 公开目录: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召开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成文日期: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召开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4月21日,州医疗保障局召开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议宣读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田海江等16名同志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员监督员的通知》并颁发了聘书,组织学习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政策。州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5位代表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社会监督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社会监督员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医保基金监管提质增效的有效方式,全州各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要当好“四员”,一是要聚焦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当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员”;二是要发挥专业行业优势,当好医保改革发展的“参谋员”;三是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当好医保政策举措的“宣传员”;四是要用心倾听各方诉求,当好医保政民互动的“联络员”。全州各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要努力学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规定,坚定做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监督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切实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我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聚焦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我州医保基金监管改革;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全州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协同联动,积极协同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骗保行为。联合卫生健康、纪检监察部门继续整治定点医疗机构“院外购药”转嫁费用、药品和耗材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医保限制支付条件结算医保费用、虚传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等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紧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多形式宣讲、全覆盖培训,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监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