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2-0929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28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党的百年华诞,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全州医保系统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安排部署。2021年,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医保改革发展向高质量迈进的一年;全面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是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快速提升的一年;全面推动智慧医保建设,是医保信息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的一年;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医保干部政治素质全面提升的一年;全面融入发展大局,是医保彰显责任担当的一年。
2021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1.5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8.23亿元,基金支出16.32亿元,当期结余1.9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91亿元,基金支出20.33亿元,当期结余0.58亿元,基金运行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1.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科学谋划了我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构建“4+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框架,提出25项改革任务,制定52条重点任务清单,搭建了未来10年全州医保制度改革的“四梁八柱”,明确了未来5年全州医保改革的重要任务。持续增强居民医保保障能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增加3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4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00元。实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高位推进全力打造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国家示范城市。落实国家谈判药门诊待遇保障机制,建立谈判药“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20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特病管理,多渠道为群众购药提供服务,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报销21万人次,总费用1.16亿元,医保报销7069万元,大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认真落实医保待遇政策,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61%,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79%,为参保城乡居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16亿元,全州医疗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医保托底功能扎实牢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为全州特困、低保等42.61万困难群众减轻个人缴费负担7721万元,7.59万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住院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33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9.4%,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和年度累计自付费用控制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政策保持连续稳定。聚焦非卡户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对超大病限额的34名城乡居民实施救助212.74万元。依托“政府救助平台”,办理群众诉求94件。做好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跟踪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和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致贫情况,做到因病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3.医保基金监管严密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医保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精心组织开展进定点医药机构《条例》宣讲活动,全年共进定点医药机构宣讲《条例》149场次,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8690人。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飞行检查制度、医药服务价格备案制度、举报奖励和社会第三方监督、信用评价制度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等。以培育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供应和配送企业良好信用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被评为优秀。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重点聚焦“院外购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院外购药”定点医疗机构12家,涉及56人次,清退费用8.1万元。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共检查州内定点医药机构1182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医药机构657家,追回违规基金4863.67万元,行政罚款8.39万元。持续强化公开曝光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效应,在楚雄日报、楚雄网、医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了40起典型案例。用好用活举报奖励制度,2021年共对2个举报人兑现奖励1090元。
4.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协同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耗材14批次,西药、中成药237个品种,平均降幅55.01 %,集采冠脉支架、骨科类、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等8类耗材,平均降幅 94.62 %,全年共节约采购资金3.14亿元,为群众减负9420万元。规范药品耗材采购管理,97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实现平台采购,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政策协同推进。全州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率99.11%,延时配送、搭车配送、边远山区拒绝配送、网外议价配送等现象大幅减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稳步推进,补充完善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191项项目价格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落地。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基金运行的监督考核工作,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
5.医保经办服务高效便捷。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对申请进入定点的医药机构办理时限从1年缩短至1个月,确保当月发生费用,次月申报、审核、结算拨付到位;对职工生育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5项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办理频次较高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全国范围内住院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开通西南五省区慢特病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1年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40.14万人次4.87亿元。持续深化特慢病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一体化试点工作,21家药店纳入特慢病线上线下购药服务,在全省首家上线试运行“彝州e药到”小程序,特慢病参保患者享受到“在家能复诊、在家刷医保、药品送到家”的全新医保服务体验。实施“互联网+医保服务”,全州医保系统3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一网通办”事项39项,占比100%;“一部手机办事通”事项39项,占比100%。全省首家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打造“一次就办好”“最多跑一次”医保服务新体验,省本级、玉溪、红河、大理等多个医保经办机构到我州交流学习改革经验。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作风专项整治,构建清晰的经办可追溯责任体系,切实提升窗口经办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楚雄智慧医保平台于2021年11月5日如期成功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州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166.56万人,激活率达66.42%,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覆盖率达100%,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看病报销更加便捷。
6.医保服务发展大局成效明显。精准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1年拨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4.02亿元,接种疫苗419万人次,支付接种费用3348万元。组织全州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参与省检测试剂联盟集采,核酸检测费用从不超过260元/次降至40元/次,5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单人单检每次不超过40元,多人混检不超过10元。建立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出台《楚雄州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推进医保政策进企业工作,主动上门宣传医保目录、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等关乎企业发展方向、发展策略的重大政策,深入州内医药企业调研5次,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3次,助推我州医药企业健康发展,我州医药生产企业生产的773个西药和中成药有128个进入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84个药品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销售。贯彻落实楚雄州彝医药条例,将中(彝)医适宜技术、中(彝)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饮片、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州内医药企业生产的4个彝医药进入医保目录,医疗机构生产的33个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彝医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提高中彝药(不含中成药)中彝医适宜技术医保报销比例。加快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和使用,全州21家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药配方颗粒19.33万公斤。助推重点服务业发展,纳入定点服务管理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12个,优化两定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条款,按需求开展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医疗服务,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7.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以党建统领工作全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总支和2个党支部成功创建为规范化党支部,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荣获州直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为民办实事100余件。不断强化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创新开展“机关讲堂”19期,做到一讲一测试,举办全州医保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8期600余人次,干部职工100%完成“干部在线教育”学习任务,“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均达6000分以上。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专题宣讲报告4场次320余人次,创新开展“讲党史小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讲演,成功举办“为党献礼、共绘锦绣”书法、绘画、摄影、手工艺品作品展和“铭记党史 唱响主旋律”文艺晚会,举办“百年华诞 党旗飘扬”党史和医保知识竞赛。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48人次受到各类表彰表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18期,受教育人数800余人次,切实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扎实开展行风建设,从43个方面对医保系统行风进行综合评定和体验式评价,有力推动完善了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在全州医保系统创新开展“局长科长股室长走流程”活动,累计开展活动381次,建立问题整改清单28项,已完成整改25项,全力打通医保经办服务难点、堵点。
一年来,我们始终突出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医保改革发展行稳致远。一年来,我们始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用医保惠民实效践行了“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的庄严承诺。一年来,我们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楚雄医保业务‘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改革经验成效先后被云南新闻联播、《民情直通车》和楚雄新闻联播进行宣传报道,楚雄州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国家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与健康管理示范城市,经验做法在全省医疗保障会议上交流推广,被省医保局表扬为全省开展“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州医保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本级)
2.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业务科、费用审核科、基金管理科、费用结算科、稽核科、网络信息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全年收入994.94万元相比增加281.07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42人,2021年末实有人员49人,工资和各种社保缴费增加;二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因2021年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拨入我单位账户,导致项目资金增加;四是根据保密相关工作要求,采购了一批安可设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68万元,占总支出的73.49%;项目支出338.33万元,占总支出的26.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全年支出994.94万元相比增加281.07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42人,2021年末实有人员49人,工资和各种社保缴费增加;二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因2021年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拨入我单位账户,导致项目资金增加;四是根据保密相关工作要求,采购了一批安可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68万元。与2020年全年支出712.51万元相比增加225.17万元,增长31.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的支出正常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33万元。与2020年全年支出232.44万元相比增加105.89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一是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费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增加16.06万元;二是医疗照顾人员专项补助医疗费增加16.2万元;三是信息化设备购置经费增加78.19万元;四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监管专项补助经费增加38.3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医保系统维护费用54.86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费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
2.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励金32.4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励。
3.医疗照顾人员专项补助医疗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医疗照顾人员实际面对的高额的医疗费用负担。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2.82万元,主要用于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等方面。
5.信息化设备购置经费78.1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计算机购置。
6.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21.6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
7.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监管专项补助经费38.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监管专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全年支出944.94万元相比增加331.07万元,增长35.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42人,2021年末实有人员49人,工资和各种社保缴费增加;二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因2021年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拨入我单位账户,导致项目资金增加;四是根据保密相关工作要求,采购了一批安可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0%。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机构运行保障和医疗保障专项工作开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预算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46万元,下降2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6万元,下降4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4.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占51.86%;公务接待费支出4.40万元,占48.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县市到我局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1万元,比2020年增加3.26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67.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7万元,固定资产14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医疗保障: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人在患病、生育等情况下依法提供医疗帮助的一系列保障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立法实施的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