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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1-0225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楚雄州医疗保险局,楚雄州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2021年楚雄州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已经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州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详见附件)批复你们,请按要求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认真组织执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1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6,33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82,82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8,5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8,63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22,320万元。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合计299,930万元,补助下级和上解上级支出合计292,690万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涉及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调整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各项基金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大各项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四、强化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要合理安排基金支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基金管理及拨付程序,提高基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2021年楚雄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社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州本级)--批复经办机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