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0-1125003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 文 号:楚医保字〔2020〕6号 |
标 题:
对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0-1125003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 文 号:楚医保字〔2020〕6号 |
标 题:
对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A
楚医保字〔2020〕6号
对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
答 复
赵宗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卫生室基本医保用药种类的意见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调医保目录整优化情况
2019年8月20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常规准入的药品名单。本次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的首次全面调整,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目录调整政策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制定、变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在3年内逐步消化。为保障用药安全,在国家目录内,部分药品设定了限制条件,村卫生室无法使用。
近期,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保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基层用药需求,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基层用药医保支付药品范围,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加大对基层医药服务能力的支持
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品种,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看病购药,从2020年1月开始,我局对未实行县域内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的7个县708个卫生室按1-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提前预拨医保资金到乡镇卫生院用于药品采购周转,大幅提升了村卫生室的备药率。实施县域内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的3个县市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在打包资金中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备药种类数量满足要求。为确保及时配送药品,重新遴选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8户,并对药品配送企业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质量安全和用药保障。
三、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价,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201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组织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通过“集中采购、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药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我州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组织全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集采,目前两批57种药品我州130家医药机构全面落地,药品平均降幅达6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在落实政策上,将常用药和慢病用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尽量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让群众用上好药、便宜药,让政策红利普惠广大人民群众。
随着“三医”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集采的不断拓展,医保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更多的好药、便宜药将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们将认真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感谢你对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锦 0878-3019561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选联工委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