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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5-0224002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划定州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成文日期:

关于划定州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云南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宣教作用,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禄丰市广通镇旧庄铁道兵烈士陵园、禄丰市黑井镇铁道兵烈士陵园、姚安县烈士陵园、元谋县能禹烈士陵园、南华县马街烈士陵园等5处州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有关要求予以公告:

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一)禄丰市广通镇旧庄铁道兵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以禄丰市广通镇旧庄铁道兵烈士陵园宗地图四至为界,现烈士陵园围墙内区域,保护范围面积2756.61平方米。

(二)禄丰市黑井镇铁道兵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以禄丰市黑井镇铁道兵烈士陵园宗地图四至为界,现烈士陵园围墙内区域,保护范围面积3032.72平方米。

(三)姚安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东至永福陵园交界围栏为界,南至龟祥山山箐边为界,西至烈士陵园围栏为界,北至烈士陵园围栏为界,保护范围面积7688.28平方米。

(四)元谋县能禹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以元谋县能禹烈士陵园宗地图四至为界,现烈士陵园围墙内区域,保护范围面积18042.06平方米。

(五)马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以马街烈士陵园宗地图四至为界,东至烈士陵园围墙接壤的马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北至烈士陵园围墙接壤的马街镇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西、南均至水弥线岔马街集镇公路,保护范围面积4376.49平方米。

二、有关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非烈士人员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以上非法行为及其他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