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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1-0918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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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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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基础、建机制、强服务、谋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着眼长远加强基础建设,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气神,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去年被表彰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后,先后被评为楚雄州2019年大比拼工作优秀单位”“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州级文明单位,省厅下发专项通报对军转安置、两保接续和思想政治工作年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打造成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的政治要求,切实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三创三建三增强,五查五看五提升为抓手,全面推行“1234”工作法,持续推进“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实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党性意识全面增强。坚持不懈抓实理论武装,制定学习计划,创新理论教育、纪律教育、形势教育、警示教育、红色教育等方式,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党员干部集中轮训等制度,推行日常学习读书笔记工作法,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坚决做到。推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走深走实,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二是着力强化规范运行,管党责任全面压实。聚焦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管党治党动态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分解126项责任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对账销号积分纳入年底考核等制度,落实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从严治党工作层层担责、人人负责,落细落实、见行见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综合运用随机抽查、定期督查、日常考核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党支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分析研判会议4次,集中开展督查检查2轮次,列出35条整改问题清单,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健全和完善《中共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试行)》等10个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4个直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有力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水平。三是着力强化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全面夯实。立足新起点新要求,担当新使命新责任,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及时成立中共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局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以党支部规范化创建为抓手,从严开展样子不像、里子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全面推行完善党员承诺制、党员积分管理等党建工作法,大力推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微信公众号等党建网络平台、党建盒子和电子数据台账100%常态化应用,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费日等基本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在规范中实现了创新提质。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制定《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优抚对象慰问、美丽军营创建、家风主题演讲比赛、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以优良作风做好优质服务,以良好形象引领社会形成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四是着力强化监督管理,纪律防线全面筑牢。认真落实述责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定期向州委报告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听取各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定期分析研判财务人事等重点岗位运行情况,强化工作运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末位发言制,建立权力清单,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新一轮排查,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全年核准发文38个,系统性规模会议4次,截至目前发文25个,召开系统性规模会议2次,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减负年各项举措得到了落地见效。高度重视州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细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在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11个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六个年工作整治重点、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整改、样子不像、里子不实问题专项整治等,由表及里、举一反三,列出各类整改整治措施205条,强化问题整改清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2.聚焦重点难点,务求破题创新,重点工作持续提质增效。围绕中心、服从大局,主动适应1133战略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争先创优意识,狠抓重点、突破难点,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勇于担当、争先晋位,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一是着力强化保障措施,移交安置圆满完成。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各得其所的原则,根据军转干部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以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目标,科学制定安置方案,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全部安置在州级党政部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政策得到合理安置,就近就地安心就业创业。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圆满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其中,安置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占比分别为88.8%11.2%。及时发放2019年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思想稳定、情绪稳定、生活稳定。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定期增资工作,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专项通报,充分肯定了楚雄州军转安置工作,向全省推介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二是着力强化精准服务,保险接续圆满收官。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紧盯知晓率、受理率、初审率、缴费率四率关键环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强化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保障的五强化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9个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提出精准有力的措施,强力推动保险接续工作。我州率先实现全省养老缴费环节突破,截至719日,养老保险办结率在全省排名第2位,圆满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集中缴费工作,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办结率达100%,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我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先后两次印发楚雄州经验。三是着力强化共创共建,拥军氛围不断浓厚。深入推进四万三进活动,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制度、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制度,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各项优抚政策,采取每月督查、聘请工作信息员等方式,确保各类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优抚政策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惠及2万余名优抚对象。建立稳定安全的军供保障体系,认真做好过往部队的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军供保障服务水平。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了楚雄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楚雄州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加强双拥基础设施修缮,双拥主题公园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建立27项任务清单,高标准开展驻楚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工作,举办2020八一双拥工作座谈会暨军事日活动,《云南日报》《云南网》《楚雄日报》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楚雄市连续六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军政军民鱼水情日渐浓厚。

3.围绕协调发展,加强统筹兼顾,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着眼工作的整体推进、常态长效,将服务保障贯穿退役军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抓在日常、落在实处,截至2020年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539万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的107.68%,各项工作实现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着力强化帮扶指导,就业创业不断提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完成州级创业需求数据库、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圆满组织两期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2020年春季招聘会、秋季就业创业周活动,共协调200余家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1262个优质岗位,18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云南日报等媒体对活动情况作了报道。成功举办第二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楚雄州初赛,推送8家企业参加全省复赛,取得二等奖1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名的成绩。积极与州级有关部门协调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奖优扶补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驻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加优质优惠便捷的创业就业服务,退役军人就业有去处、创业有扶持、失业有帮扶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有效激发了广大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热情,在全州涌现出陈登喜、汤勇俊等一批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二是着力强化褒扬纪念,退役军人荣誉不断彰显。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制定下发了楚雄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筹措烈士纪念设施改造经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工作,争取省州财政投入2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492.5万元,实施牟定、南华、姚安、永仁、元谋、武定等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维护工作,投资1646万元的大姚县光荣院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和祭扫礼仪规范,深入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2020年烈士纪念日等活动,积极推进英烈文化挖掘、整理、研究和宣传等工作,开展烈士英名录编撰,全面推进州、县服务中心一榜一墙荣誉墙”“光荣榜)建设,以寻找最美的你为主题编印《楚雄州退役军人事迹选编》,拍摄《红军过楚雄——红军标语·红军渡》《铁道兵修建成昆铁路事迹》微视频专题片,全州崇尚英雄、关爱功臣的氛围不断加强。三是着力强化矛盾化解,稳定大局不断巩固。认真落实楚雄州《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方案》和《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以落实政策解决一批;优化服务化解一批;强化管理引导一批;培树典型带动一批;建设阵地教育一批的五个一批举措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广大退役军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不断夯实。围绕将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早、化小、化了的目标,建立全州六类信访问题一案一册,重点人员一人一策,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领导干部主动下沉,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力求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效果在一线显现。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170余批约200人次,办理督办转办件2余件。退役军人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了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

4.立足长远大局,夯实基层基础,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将自身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树牢打铁全靠本身硬的理念,抓基础、建机制、强队伍、重保障,持之以恒向基层发力、向一线倾斜,毫不松懈向能力聚焦、向作风问效,切实为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一是着力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围绕提升服务保障体系的整体建设水平,以四强五化六提升(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阵地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强化保障投入,服务标准精细化、服务管理制度化、服务方式信息化、服务流程规范化、联系服务常态化,提升理论学习力、提升政治执行力、提升发展创新力、提升宣传引导力、提升落实力、提升风险防控力)的措施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提出面上抓规范、点上抓示范、整体抓提升的建设思路,采取全面树典型、全州作比较、全力抓后进三全工作法推动工作,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标准在全州实现全面覆盖,一区、两点(一个示范区、两个示范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参评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38个点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州州、县、乡、村四级服务中心(站)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工作推进更加有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举办全州服务中心(站)业务培训班,10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03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参加培训,工作业务水平得到有力提升,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步伐进一步加快。二是着力加强工作运行体系建设,服务方式不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实施意见》确定的六个全覆盖和三个常态化(建档立卡、政策落实、机构建设、干部包联、走访挂牌、党建工作全覆盖,激励表扬、考核评价、就业创业和帮扶管理常态化)工作,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两出两进(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走进困难群体、走进退役军人)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四万三进活动,印发《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和《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方案》,建立三联三帮三落实的常态服务机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41人分别联系45名重点优抚对象,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联系服务三个一活动(每月电话联系1次、每半年走访1次,每年检查考核1次),服务方式逐步实现由共性化服务向共性化与个性化结合转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连心桥作用发挥更加有力,贴心人职责落实更加温馨。三是着力加强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切实树牢用制度保障服务,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楚雄军分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提出36项工作任务,分解立项99条工作措施,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规范。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楚雄州退役军人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楚雄州退役军人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试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现落实考核再落实的工作闭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和完善了53项内部制度,强化作风提振,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工作运行得到全面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彝族自治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9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28万元,占总收入的95.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23万元,占总收入的4.5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06.5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4.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期及2020年大量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非财政拨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及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5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67万元,占总支出的51.85%;项目支出412.89万元,占总支出的48.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06.5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8.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期及2020年大量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非财政拨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及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4.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06.5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期及2020年大量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及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春节及八一节走访慰问、信访维稳、培训、保险接续、军转安置、机关日常运行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相比增加120.5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期及2020年大量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非财政拨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及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慰问、八一活动及慰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日常运转、军转安置、信访维稳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符合条件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0万元,增长16.49%,增加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7月份划入,运行维护费7月后才有支出,2020年全年运行,所以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增长25.98%,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量开展"两参"人员身份核实工作,公务接待增加,费用上升。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占72.37%;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2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楚雄调研、县级到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多名人员调入,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8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1万元,固定资产51.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63 

37.91 

51.11 

 

 

 

51.11 

 

 

0.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109240932455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