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军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华县人民医院‘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南华县实施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建设、医院改扩建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对项目规划、项目列项、项目资金上给予特殊的支持和倾斜的建议
南华县通过向上争取,于2022年8月正式实施南华县人民医院“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投资4800万元,采购了46台套核心设备,组建成立了“脑血管疾病科”,并于2022年通过“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建设验收,初步具备开展“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一是2022年争取下达南华县医共体总医院财政贴息贷款医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0000万元,医院自筹2500万元。目前银行已放贴息贷款4456.4万元,有效解决了南华县人民医院资金不足和医疗设备配备不足的问题。二是州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争取南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调整为《楚雄州“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推进实施,总投资7700万元;州级财政对该项目共下拨项目前期经费80万元,其中:2021年下达50万元,2022年下达30万元,极大的支持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用地、规划、可研、环评、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央投资项目申报材料已推送到省发改委。下步将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项目尽快下达。
二、关于在高端人才引进、培训、人员编制、职称等方面,在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一)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2022年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楚办字〔2022〕14号)、中共楚雄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楚才组〔2022〕4号)、《楚雄高端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才组〔2022〕15号)等文件,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大力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在高端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方面,引进工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审核办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创建具有区域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临床医学中心。对省外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学科团队不少于3人(含学科带头人1人),并连续、全职在楚雄州服务3年以上的,在省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州财政给予每个团队500万元奖励补助。为规范管理专项招引的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构建“招引、管理、培养、使用”系统化全流程培养体系,从源头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州委组织部已牵头组织开展了2批次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招引工作,州级卫生健康单位完成2批次2人招引工作,目前正在跟踪培养、合理使用、动态管理中,培养效果明显。县市的高端人才引进事宜建议由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引进办法,可与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接。
(二)职称等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2021年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明确各卫生级别职称名称,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副高级及以上评审条件和标准,对符合特定条件人员给予相应条件的减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和云南省人社厅转发《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及《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卫人发〔2022〕4号)有关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含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和援鄂、援沪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参加抗疫一线和援鄂、援沪人员履职年限可放宽一年)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可直接参加申报评审。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类别的考试。同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关于积极争取对南华县“国家脑重大疾病标准化防治中心”等学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多年来,州卫生健康委始终高度重视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报争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临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组织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设置要求,各中心和专科建设由各医院结合医院学科、专科发展需要自行组织申报。州卫生健康委对各医院申报项目均予以指导和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2023年通过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十四五”期间51个(其中南华县共申报5个,通过5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指导各医疗机构抓好实施。到目前为止,全州共争取到省级彝医区域诊疗中心1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4个(云南省器官移植临床医学分中心和云南省心脏疾病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云南省脊柱脊髓临床医学分中心和云南省临床药学分中心);共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6个,其中三级公立综合医院13个,二级公立综合医院33个。全州暂无国家级、省级区域医学中心及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省新时代深化医改先行地区、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的契机,紧紧围绕把楚雄建设成为“健康云南新高地,中彝医药示范区,深化医改先行区”的工作目标,依托楚雄州现有的医疗资源,积极向省和国家申报建设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和医学院校合作的方式,积极争取参与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分中心建设,努力推动楚雄滇中医学中心建设;组建专科联盟、专家工作站,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千县工程”和薄弱专科建设,推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提升临床科研及转化研究水平,有效提升全州公立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逐步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
再次感谢对全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智敏,337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