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行报〔2022〕4号)和《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楚审行决〔2022〕2号)要求,我委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整改,现将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收到《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行报〔2022〕4号)和《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楚审行决〔2022〕2号)后,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一)关于发放职业病鉴定专家评审劳务费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决定书》指出责成我委对超范围、超标准支付的职业病鉴定专家评审劳务费42924元限期向个人清退收回,并上缴财政。我委基本户于2022年6月6日、7日收到领取职业病鉴定专家评审劳务费的个人清退款42924元,6月15日由我委基本户根据州审计局开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缴审计罚没收入42924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多支付承储企业储备物资管理费527524元问题处理的整改情况
《审计决定书》指出责成我委限期追回多支付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储备物资管理费527524元存入三方共管账户。我委狠抓落实,责成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9日存入三方共管账户储备物资管理费527524元、防疫物资轮回款2173848.82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针对审计建议中提出的楚雄州“全球影像”定制化医疗云服务平台项目形成的资产未纳入资产核算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委于2022年6月完成相关资产登记入账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对资产实际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在州卫生健康委的,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成资产划拨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此次审计整改,我委认真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本次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今后单位将进一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强化源头管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对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政府储备项目物资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物资采购、储备、轮换、使用等管理,切实做到专库储备,专账管理核算,确保项目储备资金安全、合理及高效利用。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