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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930008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文  号:楚卫复〔2022〕113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楚卫2022113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266提案

    

 

民进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州相继出台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等文件,根据《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云办通〔20208)、《关于认真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云卫人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文件,20226月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任务清单的通知》(楚卫发〔202211号),文件从保障工作条件、提高薪酬待遇、落实职称人才倾斜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创造安全执业环境、弘扬职业精神七个方面十八条任务清单,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政策措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实保障落实医务人员权益,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相关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参加卫生资格考试和卫生高职评审

(一)中初级卫生资格考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一年基层工作经历,2020-2022年楚雄州共有33人提前1年报考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1人同时享受提前一年并免一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聘任。

(二)卫生高级资格考试评审根据《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文件要求,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含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和援鄂),可享受一次性如下政策优惠: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学,参加援鄂的专业技术人员授助工作经历可视同为到上级机构进修工作经历,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可先行评聘,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上述优惠政策,原则上可在符合年度享受一次性优惠政策。经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和州卫生健康委审核,报省卫生健康委批准,2020年以来全州共有48名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中享受倾斜优惠政策

二、注重关心关爱,及时表彰表扬奖励

一是及时奖励。2020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给予楚雄27名援湖北医疗队员全部给予嘉奖奖励,给予7人记功奖励州卫生健康委给予州属卫生健康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4个集体和103名同志嘉奖奖励;各县市给予37个集体和192名医务人员嘉奖奖励2021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全州卫生健康系统29名编制内一线医务人员记功奖励。二是表彰表扬。2020年,楚雄州12名医务人员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并给予每人10万元奖金。州卫生健康委对50“2021年度楚雄州优秀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2022年,楚雄州3个集体和11名个人被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表彰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云南卫生健康卫士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通报表扬全州卫生健康系统16个先进集体、41名先进个人三是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认真落实《人社部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等政策精神,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不受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限制。20202021年度考核,州属卫生健康单位共有89名医务人员考核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比例名额。

三、落实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政策

一是及时调整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经审核审批,属卫生健康单位400名医务人员从202011日起按新标准享受卫生防疫津贴。二是按政策规定审核发放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政策规定,按照规定范围严格统计,逐级审批后,及时向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20201—2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州内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共计审核全州临时性工作补助217/1991.5天,合计518400元,审批金额由中央资金下拨于20204月兑现发放一线医务人员。20213—20223月共计审核上报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38/1848天,合计550300元,目前国家尚未下达该笔资金。三是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的州属卫生健康单位核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2020年以来共核增9259.99万元。2022年,向承担派出医务人员支援边境疫情防治任务的州属卫生健康单位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96.77万元。各卫生健康单位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四、安排休假疗养和体检

认真落实一线医务人员轮班轮休、带薪休假等政策。优先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班轮休,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轮休隔离保障,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及时组织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我州援助湖北医疗队完成任务返回后27名队员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15天的集中隔离休假;返回楚雄州后,州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了5天的带薪休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云南省援鄂医疗队员等人员开展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州援助湖北医疗队员于到保山市腾冲职工疗休养基地进行了6天的集中休假疗养。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不占用加班补休天数。隔离、休假和疗养休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

再次感谢对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注、关心,希望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