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卫复〔2022〕99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
答 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大姚县政协委员小组,韩全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积极推进国家、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加强村医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全面实施“乡管村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制,进一步解决好乡村医生待遇保障问题,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截止2021年底,楚雄州辖区范围内共有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1090个,共有乡村医生2172名,其中男医生796名,占比36.65%,女医生1376名,占比63.35%,专科及以下学历1433名,占比65.98%,专科以上学历739名,占比34.0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20名,占比0.92%,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409名,占比18.83%。
乡村医生每月业务收入主要由以下几块构成:一是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450元~500元的占60%,800元~1000元的占40%(除政策规定非贫困地区450元、偏远及贫困地区500元补助外,部分县市根据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措施);二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平均2076.43元/人·月(按照要求,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40%左右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根据乡村医生服务的辖区人口数量,会有差异);三是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平均500.18元/人·月;四是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平均337.07元/人·月;五是一般诊疗收入(开处方6元、肌肉注射7元、静脉注射9元;)平均916.03元/人·月。从整体综合分析上看,乡村医生月收入平均在2025.70元~5019.54元之间,其中月收入2000~3000元的占比24.13%,3000~4000元的占比32.70%,4000元以上的占比34.48%,由于受自然环境及地区差异的影响,部分村卫生室服务人口较少,乡村医生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占比仍高达8.7%。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方面,从2019年起,我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政策。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市政府予以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7号)文件规定,省级财政补助乡村医生每月200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我州积极组织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均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截止2021年底,全州2165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7%。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2.8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44%,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21%,0.3%的乡村医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养老保险。
乡村医生培训主要以乡镇卫生院牵头开展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为主,持续实施国家、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结合省卫生健康委“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医生综合素质和自身服务能力,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提升,培养乡村健康卫士。2020-2022年通过楚雄州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完成骨干乡村医生培训29人;通过省级“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项目”培训275人;完成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乡村医生培训项目276人;完成“传、帮、带”培训978人。
“十三五”以来,全州共实施360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建项目,总投资6595万元,新建面积50172平方米,自筹资金约3.4亿元为县、乡、村卫生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建成慢病管理中心8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39个,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达标建设,全州1095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卫生基础硬件设施条件极大改善。
当前,我州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离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从整体发展上看,乡村医生“引不进”“留不住”仍是制约“十四五”期间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掣肘瓶颈,不少区域性矛盾问题和限制性政策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措施落实,不断优化村卫生室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19〕3号)精神,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和《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工作方案》,实行以机构、业务、人员、药械、信息平台、财务、绩效考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从乡村医生聘用管理、养老保险、生活补助、引进退出、能力提升、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升全州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逐步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二是落实政策保障,行之有效的做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收支结余数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政策,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300元、500元全科医生岗位津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稳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各类资金绩效财务票据考核制度,破除以往只看资金分配,忽略资金到位的考核方式,加强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专款专用,确实保障好基层一线卫生工作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解决好乡村医生保障问题,细化“乡管村用”措施,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协调辖区村医执业地点,根据自然村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收入等实际制定村医片区轮岗执业制度,尽可能缩小辖区村医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引导鼓励乡村医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抓实继续医学教育。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推进人才扶贫行动计划,按照“下沉帮带、上送培养”的原则,根据《楚雄州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州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5名、骨干人员34名、乡村医生138名,州级医疗卫生单位选派3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充分发挥优势特长,为基层帮带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帮助基层解决工作难题、攻克技术难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州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同步接收培养基层选派的专业技术人才20名,采取“导师+助手”等培养方式,为基层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2021年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安排,组织武定县50名乡村医生到上海参加“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进一步强化针对基层实际的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提升;继续推进“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重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供更多的培训、进修、深造的机会,加快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2年全州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四是全面推进医改,积极探索推动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进一步细化“乡管村用”措施,探索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协调辖区村医执业地点,根据自然村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收入等实际制定村医片区轮岗执业制度,尽可能缩小辖区村医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探索按服务半径、人口基数、地域特点、经济基础等指标进一步划分乡村医生收入财政补助资金标准,通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比例等措施,切实增加偏远贫困地区的村医收入,缩小与非贫困地区村医的收入差距,吸引年轻医学人才进入到山区村医队伍。探索乡村医生在岗年限奖励机制。按在岗时间年限出台分段式一次性奖励资金制度或相应晋升福利制度,如在边远山区卫生室工作满5年、满10年、满15年、满20年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或福利待遇,打造拴心留人的政策保障基础。探索建立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紧缺人才到村卫生室建功立业的长效体制。稳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让乡村医生事业有“奔头”,待遇有“保障”,身份有“落实”。对村卫生室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纳入编制,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逐步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给予乡村医生体面的身份,进一步激发乡村医生工作的创新性和积极性。
五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的研究,认真领会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78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政策导向上从限制基层发展向鼓励基层发展转变,在财力保障上切实体现以基层为重点,优化完善健康帮扶措施,补齐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房屋设施及医疗设备方面的短板,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再次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