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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301025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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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楚卫复〔2021〕74号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州‘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楚雄州是云南省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全州常住人口2416747万人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426309人,占总人口数的17.64%。近年来,楚雄州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形势,针对老年人对生活照料需求和健康服务需求相叠加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实际,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有医疗卫生机构1781个,其中:医院8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59所。有卫生技术人员195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783人,注册护士8681人,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201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医疗机构床位数分别为2.81人、3.59人和7.12张(按照总人口241.67万人测算)。到目前,全州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7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34.5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13个,床位9613张;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18个,床位2791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36个,床位2862张。
全州养老设施、服务能力、医疗健康等基本保障能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基本与全州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目前我州推进医养结合的主要做法
(一)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推进组织制度建设。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相关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101号)、《楚雄州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7〕6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19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等17家部门在医养结合工作中承担的部门职责,明确了医养结合和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形成了我州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加快推进立法保障。我州在全省16个州市和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完成养老服务立法工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已经州人大常委会公布,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十一条针对医养结合作了专门规定,提出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建设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双向转介通道,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专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待遇等要求。楚雄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十条措施》即将实施,在医养结合工作中提供更加全面的政策支撑。
(三)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州建立了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工作的副州长为召集人、26家州级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也参照州级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我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州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目标,提出了深化医疗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增强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发展中彝医特色产业、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等15项重点工作任务。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普及养医签约。楚雄州民政局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通知》(楚民福〔2017〕16号),要求全州136家养老机构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老年人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100%与属地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目前,全州100%的养老机构已经全部同周边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院签订了提供医疗服务协议,初步实现了我州全部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开设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截止2021年5月31日,全州拥有签约家庭医生的城乡居民老人为230644人,占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的92.44%。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健康管理率达到62.22%。
(五)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医保政策,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将“医养结合”工作融入促进大健康产业中,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在养老机构中取得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按需求开展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医疗服务。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二是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与分级诊疗相结合,下级医院转上级医院的住院起付金标准就高计算,上级医院转下级医院时不在重复计算起付金标准费用,对需要康复护理的老年人,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养老机构中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范围的费用可持卡结算,个人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切实为老年人看病就医,康复护理提供了便利、实惠的医疗、医保服务。
(六)加快推进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执业医师、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发展医养产业。2016年8月,向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上报了《关于申报创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的请示》,争取到了我州大姚县、元谋县作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县的名额。大姚、元谋县两县大胆先行先试,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并通过宣传推广,在全州起到了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大姚县探索民办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发展及公办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道路,取得初步成果;元谋县引导民办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与旅游、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初见成效。目前,50%的县市已分别建立了至少1所医养结合机构,在2021年底完成60%的县市建立医养结合机构。
(七)推进医养结合行业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招募工作。二是深化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始终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对医疗卫生人才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岗位人才评价重点。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等工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评价方式,着力拓展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针对我州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将我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申报范围,在职称申报方面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三是开展基层卫生高职定向评价。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基层卫生职称定向评价,认真落实对县及以下基层卫生人员倾斜的政策。通过乡镇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制度的实施,广大基层卫生计生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得到客观评价,从而增强基层卫生计生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稳定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八)加强监管,确保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护理质量。制定了《2020年全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实施打赢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进养老机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积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做好养老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更新11项重点任务,不断推进全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的医养结合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医养结合融合度不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长期匮乏等,结合我州实际下步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着力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持续优化结构,注重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际需求,将养老资源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向医养融合倾斜,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二是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放开市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医保进入等政策。三是坚持创新引领,大力发展产业。强化民生经济的理念,更富成效地发掘养老服务产业这个“富矿”,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双提高。结合我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要求,着力打造以“一中心四线”(楚雄市为中心,沿元双线、杭瑞线、武易线、永武线)为主要布局的“楚雄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示范带”,力促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满足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要求。四是注重质量效益,推动规范发展。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五是提升医养结合和健康养生服务能力。从规范人员培训、提升消费者信心、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入手,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能力,规范护工管理,发展老年护理、慢性病护理、临终关怀、月子中心等护理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培育健康养生新业态,推动医养结合、健康养生发展。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按照老年人养老和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和各级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要求,在项目规划建设时,将内设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内容予以考虑,留足功能用房等设施,建成后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建设方式采取多元化投资模式来实现,建设方向将提供包括老年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临终关怀等服务。二是建立和完善全州医养结合监测机制,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供应及利用情况进行动态了解,掌握各县市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机构建设情况、服务提供及利用情况等。三是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工作的绩效考核。四是出台完善医养结合产业投资鼓励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医养结合产业投资中来,建设一批养护型和医护型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以满足老年人口养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需求。
(三)加强老年人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等健康服务。利用多种方式对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老年医疗资源的布局,全面落实老年人服务优先政策,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四)支持中(彝)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二级以上中彝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拓展中彝医药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亚健康与慢性病风险评估以及生活方式、危险因素、干预技术与方法研究;支持有条件的中彝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建立健全中彝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二级以上中彝医医院均应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养老院、疗养院等。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五)加快医养结合信息化系统建设。我们将依托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将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结合,建立我州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家政预约、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居家护理、走失定位等服务,同时还要与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相结合,打通老年人医疗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让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让老年人感受到互联网的发展成果,以最快速度的享受到所需要的服务。
最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十分感谢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逐步把“保障好、发展好老龄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的目标落到实处,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