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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228004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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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A
楚卫复〔2020〕35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
答 复
李贵昌、赵宋翠、李凤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医共体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滞后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楚雄州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能力不断增强。经过去年以来的努力,我州11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1096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脱贫摘帽中已经全部达标。2019年5月成功举办了楚雄州基层卫生技能大赛,我州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选派的社区护理和楚雄市妇幼保健院、牟定县共和镇天台中心卫生院选派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在随后省级大赛中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全州60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达标比率为53%。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州乡镇卫生院广泛开展等级创建,去年省州两级组织专家对我州54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现场验收,有25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12家达到省级甲等标准,达到省级甲等标准的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去年全州建成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5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19个,进一步提升基层慢病管理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管理救治能力。在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一平浪镇中心卫生院基础上建成社区医院2个,提升了社区医疗服务质量。落实中央对武定县乡村两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猫街镇、插甸镇等6个乡镇基层医疗机构提升能力建设。以高血压防治为切入点,全州加快推进基层慢病防治管理模式转型,姚安县在全国、全省卫生健康会议上代表楚雄州多次做了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经验交流。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了提升。落实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让基层医务人员事业有“奔头”。2016年以来,全州基层医疗机构共有174人(2019年新增48人)通过高职评审并获得副高职称。去年在乡镇卫生院安置了符合条件的8名全科特岗医生,落实了84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就业岗位和待遇。今年将增加全科医生129人,全州全科医生总数达596人,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2.16名。去年以来,实施了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乡村两级骨干医生、护理、管理等医务人员505人,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5名,去年还举办了全州乡镇卫生院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州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和水平。近期,在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9名毕业生,我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将得到充实。去年年底,联合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具体保障政策措施,目前各县市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在积极落实中。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编办〔2011〕192号)明确全省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原则上按照农业人口数1‰左右的比例核定。《楚雄州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暂行办法》(楚政办通〔2010〕125号)对我州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编制标准、编制管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范,全州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按照户籍农业人口的1‰实行总量控制,在总量范围内,原则上按照户籍农业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因素核定,具体标准是:户籍农业人口数在2.5万人以上的,按0.9‰核定;户籍农业人口数在1.5万—2.5万人之间的,按1‰核定;户籍农业人口数不足1.5万人的,按1.1‰核定;按此标准核算,编制不足10名的乡卫生院,按10名核定。根据编制标准,以及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服务人口、服务量等变化情况,《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事业编制的通知》(楚编发〔2012〕50号)为10县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核274名事业编制。县市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域内适时调整本县市公立医院编制,优化配置编制资源。根据编制标准,我州应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数2483名,目前实际核定编制数2703名所核编制符合服务人口的比例标准。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近年来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虽然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但是离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的需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高值设备缺乏、功能不全、管理基础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州基层医疗机构配备有DR机40台、彩超85台、救护车73辆,卫生院设备配置达标比率只有53%,设施设备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等级创建的开展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绩效工资改革、规范津补贴、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药品加成等制度的实施,医务人员收入下滑,严重挫伤了积极性。由于绩效差、发展平台受限等原因基层医务人员“引不进、留不住”的情况普遍存在,口腔科、眼科、儿科、妇科等专科医生极度紧缺,待遇低、业务发展和个人发展空间受限是主要原因。全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具有执业医师(含助理)资质的有1126人,占职工总数3731人(含聘用人员)的30%,执业医师数量过度集中在二、三级医院,一些偏远地区卫生院医师数量更少。三是诊疗能力弱化。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基层诊疗服务能力明显弱化,诊疗服务量占比逐年下滑。2019年全州乡村两级诊疗量775.49万人次,占全州诊疗量的47.07%,较2018年49.50%的诊疗量下降2.43个百分点。
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今年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学历教育,确保完成乡镇卫生院98名大专生培养,争取到2022年底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贫困县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确保2020年招生不少于120名的任务完成。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今年完成26人培训目标。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今年,完成77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任务。将今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45名本科医学生毕业后100%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实施“乡管村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去年下发的《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乡村医生统一购买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所需参保资金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继续落实好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不折不扣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岗位补助和诊疗费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中。继续抓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继续实施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争取到2022年底所有在岗5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继续实施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今年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中央和省州基药补助等资金,重点推动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和乡村卫生人员学历达标两项工作。以填平补齐为原则,依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8号),对照乡镇卫生院创等标准,重点解决缺少DR机、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救护车、门急诊(抢救)、口腔科、康复科设备等问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使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云卫基层发〔2018〕9号)执行,严禁挪作他用。按建设标准完成去年年底下达的31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今年要实施好18个慢病管理中心和10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任务。争取到今年年底,我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需求。加强村卫生室的用药保障,继续对未实行打包付费的7个县708个卫生室按1—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提前预拨医保资金用于药品采购周转,提升村卫生室的备药率。严格实施《楚雄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药品配送企业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强化监管,确保一般药品在48小时内送达乡镇卫生院,偏远地区不超过72小时送达,急救、急用药品在8小时内送达。对距离县城所在地较远、交通不便的31个山区乡镇卫生院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确保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抓好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用药保障,继续推进差异化报销政策,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县级高25%,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比县级高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险目录,目录中部分药品出于安全的考虑使用级别是不同的,部分药品只能在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四)完善绩效工资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实施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楚人社通〔2019〕111号),落实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一是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等项目,同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对全科医生按照每月300—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三是保障经费来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增加财政负担。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报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五)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楚雄市、姚安县、禄丰县试点基础上,建设工作要在其他县全部铺开,要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把患者留在基层、搞活基层绩效等目标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3个国家级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要加大改革推进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内涵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好4个方面13项工作任务,对于前期出台的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和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方案,要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调整完善,确保方案符合实际能落到实处。通过努力,要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我州各县市全覆盖,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趋于完善,通过打通内部机制体制,让医疗机构人事编制、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医疗资源重心向基层下沉,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六)加快推进编制备案制改革。今年初以来,州委编办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楚雄州关于推进编制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等1+N系列创新办法,其中《楚雄州事业机构编制创新挖潜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精简设置机构,实行事业空编集中管理、周转使用、系统编制统筹、编制预算管理等进行了制度性的规范,明确在卫生系统实施总量管理,实行备案制度,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在核准的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的职责,同时结合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赋予医共体牵头单位在编制调整使用、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使用、人员管理、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州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行业本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对本行业本系统编制资源的合理布局负责。目前,《楚雄州关于推进编制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等1+N系列创新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待报请州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即可印发实施,系列办法的实施,将为县市开展医疗卫生系统编制备案制管理提供政策和制度的支持,有效促进县市编制管理挖潜创新。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钱勇,338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