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议案的答复
马跃云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急救中心建设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急救中心(120)于1998年12月成立,挂靠在楚雄州人民医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具有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由医院法人兼任120急救中心法人,依法独立申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执业许可证》。多年来,120急救中心除担负着楚雄城区医疗急救任务外,还承担着州委、州政府的指令性任务、大型会议的医疗救护、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工作。经过近21年的建设,楚雄州120急救中心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固定场所、急救设施基本齐全、急救人员配置相对合理、综合急救能力较强的医疗急救单位。与全省地州级相比,年出诊量和急救人数位列前列,通过加强与院内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合作,在开通绿色通道时间上处于全省先进行列。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楚雄城区面积的不断增大,120急救中心的服务半径不断扩大,120急救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急救应急体系不健全,卫生应急工作保障水平不高。目前,我州州县两级急救中心,除牟定县外,均挂靠在当地州、县人民医院。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不足,人员不足,急救体系建设不完善,楚雄州内各医院间缺少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各自为战,难于形成统一的急救力量,导致急救资源浪费。同时没有把乡镇卫生院纳入急救体系,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急救的需求;难于应对大型人员伤亡事故救援;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物资储备的更新、轮换、补偿、快速调配机制不健全,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目前楚雄州120急救中心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按照规定,楚雄州120急救中心主要承担楚雄城区、周边乡镇30公里范围内以及昆楚、楚大高速公路楚雄段的急救应急任务,各县按照行政区划由各县医院承担120急救任务。目前,楚雄市区有35万人口,按照国家标准应配备7辆值班救护车,但楚雄州急救中心只有5辆救护车,其中仅有2辆车况较好的值班救护车,平均每月运行4000公里,有2辆运行10年30万公里的教护车作为备用,有1辆负压专用车转运特殊患者,每天平均有1-2次呼救无车可派的情况,经统计2017年685次,2018年701次,2019年 658次。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120急救中心承担着转运发热患者任务,车辆每转运一次患者必须进行车辆消毒,出车时间准备过长,不能及时出车,社会反响较大。二是人员编制不足,没有建立应急工作经费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中心自成立之初设人员编制10人,州人社局按照10人编制划拨人员工资。目前中心实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医生8人,护士14人,驾驶员6人。医生中有副高级职称1人,中职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3人。护士有主管护师3人,护师8人,护士3人。驾驶员6人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除10个人的工资由州财政承担外,其余人员工资由医院承担,所有人员绩效工资、车辆保养、设备维护费用均由州医院承担。三是总应急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不足。近十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逐年对120急救中心给予投入建设。2010年拨款250万元建设120指挥调度系统(2011年11月投入使用)。其中:中央资金200万,省级资金50万,2011年投入使用。2011 年州政府拨款200万元,招标采购救护车2辆及急救设备13台套。2017年州政府拨款70万元购买更新2辆救护车。但是随着急救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及三甲医院对急救中心建设的要求,目前楚雄州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车辆、设备严重不足。指挥调度系统落后、设备陈旧老化,故障频发,不能满足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急救工作的需要,严重影响急救电话受理和车辆实时追踪。四是无法依法依规进行校验。2020年4月1日,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对120急救中心进行执业许可校验,明确提出中心车辆不足、医护人员不足、建筑面积不足、急救网络不足等问题,要求医院限期整改,暂缓校验。并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急救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全州急救服务体系;适当增加120急救人员编制,提升应急保障服务水平;理顺资金保障渠道,确保120急救中心的正常运转。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为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议案办理相关工作,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成立议案办理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议案办理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多次会同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委网信办等部门研究加强楚雄州急救中心建设问题,8月份对部分县市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全州医疗急救资源开展统计摸底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形成《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议案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报经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下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一是将“楚雄州120急救中心”建设纳入健康楚雄建设规划,加强我州急救中心建设,增强120急救中心服务的能力,提升120急救中心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120急救服务的需要;二是建立“楚雄州120急救中心”独立运行的财政保障机制;三是在加强“楚雄州120急救中心”和“楚雄州120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县级120急救中心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急救站建设,在全州逐步构建州、县、乡三级院前急救体系,为实施“1133”战略,建设健康楚雄提供强有力的急救网络体系保障。
州人民政府就此议案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第2号、第17号议案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第2号、第17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急救中心建设的议案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州委编办主要负责落实“楚雄州120急救中心”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事宜;州人社局主要负责落实“楚雄州120急救中心”编制人员工资、绩效核定等工作;州财政局主要负责对“楚雄州120急救中心”、“楚雄州120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所需经费、运行维护经费进行预算安排;州卫生健康委和网信办主要负责拟定“楚雄州120急救中心”和“楚雄州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州委网信办向我委提交了《对办理楚雄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议案的初步意见建议》;我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了《楚雄州急救中心建设方案》(含120指挥调度系统)。为有序推进楚雄州120急救中心项目建设,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具体为:
(一)加快建设“楚雄州120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一是根据《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已经启动全省院前急救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及云平台部署建设项目,要求于2020年底前统一部署建设全省急救调度指挥系统,进一步整合、升级省、州市级急救中心现有急救调度系统软、硬件,完善系统功能,并统一接入云平台,分级授权,统一运维、管理。通过系统建设,整合院前急救资源,完善急救体系建设,构建“1+15+N”的调度指挥模式,即建立1个省级调度指挥中心、15个州市调度指挥中心和保留部分县级调度指挥中心,以省、州市急救指挥中心为主,县急救指挥中心为补充,将统一的急救调度系统覆盖到全省、市、县、乡的模式。目前该项目已挂网发布了招标采购公告。我委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于2020年底前完成“楚雄州120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和接入工作。二是根据我州急救体系的现状,按照《楚雄州120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完善全州120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提升急救体系信息化的能级。三是在省统一规划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楚雄州急救中心建设方案》,不断升级完善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院前院内一体化信息系统、救护车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急救电子病历系统等院前急救辅助业务系统建设。
(二)将“楚雄州120急救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和医疗救护设备。一是将“楚雄州120急救中心”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在“楚雄州120急救中心”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增加至少编制20名,完成中心编制人员工资、绩效核定等工作,并将中心编制人员、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加强“楚雄州120急救中心”能力建设,并在2021年底前补充至少2辆救护车(含配套车载医疗救护设备)。
(三)加强各县急救中心站建设,院前急救业务协同救治体系形成合力。各县市按照县级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县、乡急救中心(站)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州县级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努力提升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目前国家已安排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200万元,为全省64个区县(我州涉及除楚雄市、武定和禄丰县外的7个县)购置64辆防护监护型负压救护车及配套车载医疗救护设备,每辆救护车及配套车载医疗救护设备安排资金5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各区县项目单位,待由省级统一招标,由各项目单位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支付款项后完成采购。届时将初步解决我州7个县无负压救护车的问题。通过加强医联体+远程医疗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州120指挥管理系统,推进州120指挥管理系统与县市急救中心(站)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应急值守、日常监管、视频会商、资源管理、应急评价、在线培训、模拟演练等信息化管理。到2022年初步建成全州院前急救业务协同救治体系。
再次感谢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坤,339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