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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0-0612003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简称州中()医药局)、楚雄彝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楚雄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管理、指导楚雄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958号),州卫生健康委18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药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防治艾滋病科、中彝医医疗管理科、中彝医发展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健康产业发展科、干部保健科(楚雄州医学类学会管理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州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26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中:人事、财务未独立,与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并办公的事业单位3个(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控措施,提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率,确保疑似患者检测率、密切接触者管理率达100%,医务人员感染。一是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把防范境外疫情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省指挥部1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省指挥部13号公告),积极稳妥做好入境人员特别是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的健康监测,坚决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重点地区和环节防控措施。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分区分级的策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防控,细化精神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学校制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防控工作预案,提前部署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复学。有针对性地制定关口前移的防控措施,全面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全面加强入境人员追踪管理。三是高度重视和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治愈出院病例的情况分析,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强化四集中,实行一人一案,提升医疗救治水平。指导做好出院患者康复医疗工作。加强群众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四是落实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措施切实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落实好薪酬待遇、人事政策倾斜、子女就学等十二条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推进健康楚雄行动。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健康楚雄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出台《健康楚雄行动(2020—2030年)》及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促进、中彝医药创新发展行动等16个专项行动计划。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制定《健康楚雄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127项主要指标和26项考核指标的监测考核,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推进地方病防治攻坚。认真做好《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总结评估,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目标。四是加强职业病网底建设。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加大县市疾控中心基本职业健康监测检测设备配备,提高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全面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17项重点任务落实。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工程,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工作,做好健康城镇、村的试点工作。推动城镇、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3.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认真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继续抓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医保倾斜政策,确保规范转诊转院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实施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和技术水平提升工程,巩固提升贫困退出成果。做好大病重病集中救治,确保救治率达98%以上。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贫困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5%以上。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认真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收官战十六条措施》,全力支持武定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收官战。

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开展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员准入、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综合评价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现有三级医院医联体建设成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通过做强县级、做活乡级、做稳村级、上下联动和信息互通,有效发挥基层综合医改的政策合力,全州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以上,基层就诊率提高至60%左右。三是全面推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总结推广3个试点县工作经验,全面启动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县域内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纳入紧密型医共体,打通人员、经费、业务、信息等环节,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四是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着力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合理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五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六是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取消公立医院耗材加成,按要求做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工作。七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认真实施《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推动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云HIS、远程医疗、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卫生健康专网等建设。力争全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能够提供线上预约、移动支付等互联网医疗服务。

5.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州人民医院牵头建设楚雄州云影像平台、区域检验中心、区域精准诊疗中心;州中医医院牵头建设楚雄州彝医区域诊疗中心;州精神病医院牵头建设楚雄州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州妇幼保健院牵头建设楚雄州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继续推进“六大中心”建设。二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在继续巩固提升4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基础上,力争2个临床重点专科、2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进入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点提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等诊疗能力。加强儿科、麻醉、精神等薄弱专科建设。三是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在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参照国家的28个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对照、落实,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探索多学科诊疗和日间手术试点,强化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做好年度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和新一周期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促进医院规范管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提升血液安全供应水平。五是重视加强社会办医。落实优化社会办医有关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康复、老年护理及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有序促进社会办医多层次多样化发展。

6.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扩建、改造,使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新标准和要求。认真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楚雄州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州疾控中心病毒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和9个县20间负压病房和20ICU病房建设项目按要求加快实施二是加强疾病综合防控监测管理。完善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食品、饮用水等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的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推动形成全程全覆盖疾病防控立体化网络。三是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各类传染病包括境外输入性疾病应对防控能力。整合医疗卫生应急资源,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确保全州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100%四是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明确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功能定位,依法履行疾病防治职责,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干预和管理,落实人口出生和死亡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等任务。五是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坚持服务重心下沉,加强面向基层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人的疾病预防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升基层疾病防控队伍能力,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基本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培训制度。六是确保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圆满收官。科学总结评估楚雄州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艾滋病综合干预、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等六项工程,努力实现HIV检测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的65%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有效率“390%”的目标,确保全州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态势。

7.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全州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两癌筛查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75%以上,贫困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扎实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全州所有县市均建成1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或新生儿救治中心。二是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创建,力争实现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50%的普通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甲等目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和31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把提升质量放在首位,科学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提升家庭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四是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现县市全覆盖;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达到5个。五是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抚养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60%以上。六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综合节育率保持在80%以上。继续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8.推动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出台《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州中彝医药大会。二是启动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工程。确保楚雄市、南华县、永仁县中医医院实现提质达标。力争到2022年使10所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部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标准(试行)》。三是持续加强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巩固提升 “一馆三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双百九五工程成果,继续推进“1155”工程和“5121”工程,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打造彝医药特色重点专科,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彝医诊疗方案,建成3个以上中彝医药特色重点专科(专病)。加快推进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基层总门诊服务量的45%以上。四是扎实推进全国中医药先进州创建工作。巩固5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抓好楚雄市、大姚县、武定县、禄丰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年内编辑出版《楚雄彝医药志》,按计划推进《彝医药典籍》编纂工作。 

9.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一是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实施方案》,中国彝族医药博览馆中彝医药制剂研发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参与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建设,全力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力争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二是提升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研究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加快发展康复专科医院、健康养老相关产业。培育健康养生新业态,重点做好大姚智慧康养社区、元谋中医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南华尊海颐养中心等建设项目推进工作70%的县市建立1所以上中彝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全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35%以上;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

10.抓实抓紧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卫生健康项目储备、遴选、上报、争取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妇幼健康、疾病防控、彝医药服务和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四个一百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尽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启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实施好州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州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和9个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州中医医院、双柏县中医院医院、姚安县中医医院、元谋县人民医院、武定县中医医院、禄丰县妇幼保健院、禄丰县中医医院、禄丰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做好州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和大姚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整体搬迁)项目前期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557.1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5.38万元(含基本支出预算资金1159.16万元和项目预算资金5,066.22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47.37万元仅是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不包含项目预算资金5307.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25.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5.3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5.38万元(本级财力6,225.3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557.1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25.38万元(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资金1159.16万元和财政拨款项目预算资金5,066.22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47.37万元仅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不包含财政拨款项目预算资金5307.3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225.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36%,主要原因分析:20193月机构改革,老龄健康及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职能职责增加,人员随之并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066.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12万元,同比下降4.54%主要原因分析:1.取消2019年的一次性项目,如: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2.减少了部分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及艾滋病防治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0.45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3万元;2100101 行政运行:804.54万元;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0.77万元;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34万元;2100201 综合医院:398.00万元;2100302 乡镇卫生院:357.25万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4.63万元;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17.38万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60.00万元;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31.44万元;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1008.53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5.43万元;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38.82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57.7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9.16万元,项目支出5,066.22万元)。

基本支出1,159.16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229.64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292.01万元; 30103 奖金:140.34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4.27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03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33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4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8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57.77万元; 30201 办公费:5.76万元; 30202 印刷费:1.00万元; 30205 水费:1.10万元; 30206 电费:2.50万元; 30207 邮电费:15.00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9.00万元; 30211 差旅费:15.5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4.00万元; 30214 租赁费:26.40万元; 30215 会议费:7.00万元; 30216 培训费:4.5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5.00万元; 30226 劳务费:16.48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0.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49.5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4.96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万元; 30301 离休费:15.52万元; 30302 退休费:62.91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3.34万元;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6.00元。

项目支出5,066.22万元,其中: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5.03万元;30201 办公费:5.0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30.00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18万元;30309 奖励金:716.00万元;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121.00万元;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410.00万元;39999 其他支出:1209.0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750.61万元,主要用于 1. 全科特岗医生补助;2. 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下级);3. 降消项目州级补助资金(下级);4. 独生子女保健费;5.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6. 艾滋病防治专项;7.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财政补助;8.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9. 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10.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配套经费;1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配套资金;12. 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州级补助经费;1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楚雄市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00万元;2100302 乡镇卫生院:357.25万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4.63万元;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17.38万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2.00万元;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万元;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1008.53万元;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13.8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7.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30.56%,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95次,预计接待78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州老龄委的职能职责划归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6月新增退休干部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重点项目有以下2个: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和疫情防控9大机制的要求,建立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病例识别,转运救治,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科学组织,配强力量,加强统筹,确保患者早收早治,应治尽治,最大限度减少减轻疾病对患者身体的损伤和生命威胁。通过项目的实施,做到突发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救治信息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率达100%;现场医疗卫生人员保护率达100%;完成政府指定疑似和确诊病人救治率达100%;患者医疗救治率达100%;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及时性达100%;完成政府制定疑似和确诊病人转运率达100%;突发疫情有效处置率达100%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配套资金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2%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听力筛查率达到95%;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以县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35%以上,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185742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在41454人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随访管理人数达到11018人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县为单位,健康教育覆盖率达75%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达25%以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比例达到95%,辖区内协管服务相对人建档率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各项指标已分解至10县(市),10县(市)将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9.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79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分析:20193月机构改革,老龄健康及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职能职责增加,人员随之并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10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6111019218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