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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19-1211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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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000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八、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九、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十、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十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十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十九、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三、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四、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六、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二十七、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二十八、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九、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十、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三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三、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十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六、部门基础数据表
三十七、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楚雄州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彝)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彝医、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有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州卫生计生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承担楚雄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楚雄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楚雄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州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处突办、爱卫办)、医政医管和药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中医科教科、计生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宣传科、信息统计科、防治艾滋病科、干部保健科(医学会办)、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单位:州计生协会;直属单位:州计生药具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按照《楚雄州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医联体建设相关。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楚雄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三是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推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全面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四是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住院患者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门诊总额预付为主,辅以按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五是认真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和检测工作。六是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改革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管。
2.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为抓手,积极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三是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认真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省、州惠民实事,强化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等工作。四是扎实做好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州内所有按要求应配置母婴设施的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均要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母婴设施。
3.继续提升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一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完善结核病 “三位一体”防治模式,提高发现率、降低发病率。二是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三是坚决打赢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确保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四是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六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七是努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力争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
4.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五个中心”(楚雄州基层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创伤急救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成果。二是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三是继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工程。四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全州重点项目中涉及卫生计生项目的年度工作目标。五是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继续深化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六是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七是继续加强药政管理工作。
5.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贫困村卫生室年底要全部达标“清零”。进一步核实核准病情信息,按照“三个一批”100%落实分类管理,压实大病专项救治。全面落实“四重保障”,确保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结算。严格执行转诊转院规范,落实分级诊疗政策,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范围外费用超过比例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严格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地标准化管理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6.传承发展彝医药事业。一是加强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推进“1155”培训工程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抓好“双百九五”工程巩固提升。二是加大彝医药政策扶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三是强化彝医药研发和队伍建设。建设楚雄州彝族药制剂中心,开展彝族药新药研发、申报工作,继续推进彝药材标准体系建设。搭建中彝医药传承研究的工作平台,争取建设1个州级、1—2个县市级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学术工作室,组织开展中彝医药名院、名科、名医的评选和认定。
7.继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确保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综合节育率保持在80%以上。二是巩固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健全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督促村级切实承担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三是加快构建计生家庭发展体系。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8.突出抓好大健康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1133”战略定位和 “让楚雄人健康起来” “让想健康的人来楚雄”的目标,尽快出台实施《楚雄州人民政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实施方案》,打好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营造健康生活环境、特色健康文化培育、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五大攻坚战”和实施康养休闲小镇建设、彝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健康商业保险发展、医养结合健康养生、“互联网+医疗”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改造、特色康养基地建设、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健康农业发展、健康食材打造 “10大行动计划”,推进大健康产业跨越发展。
9.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一是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二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信访正常秩序。三是重视加强依法行政、统计、保密、医学会、干部保健等相关工作。
10.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省、州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活动。三是按要求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认真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健康楚雄2030”规划纲要》,推动卫生健康事业融合发展。四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五是不断巩固基层党建工作成果。抓好机关和下属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六是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深化巩固“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 和“十个一”工作成果。七是强化行业作风建设。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八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为全面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止2018年10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4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7.3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47.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47.3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921.3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47.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7.37万元(本级财力921.3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6.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7.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0.70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70万元;2100101 行政运行:610.21万元;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60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66.74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48.4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947.37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80.71万元;30102 津贴补贴:250.19万元;30103 奖金:15.06万元;30107 绩效工资:11.46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70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1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45万元;3011201 工伤保险:2.00万元;3011203 失业保险:0.20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8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48.42万元;30201 办公费:4.33万元;30204 手续费:0.05万元;30205 水费:1.50万元;30206 电费:2.50万元;30207 邮电费:43.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6.00万元;30211 差旅费:15.95万元;30213 维修(护)费:2.00万元;30214 租赁费:1.55万元;30215 会议费:3.75万元;30216 培训费:8.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7.20万元;30226 劳务费:14.94万元;30228 工会经费:10.0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42.7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4.27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万元;30301 离休费:12.70万元;30302 退休费:62.80万元;30305 生活补助:3.18万元;30902 办公设备购置:4.43万元。
基本支出947.37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80.71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250.19万元; 30103 奖金:15.06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1.46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70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1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45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2.00万元; 3011203 失业保险:0.20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8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48.42万元; 30201 办公费:4.33万元; 30204 手续费:0.05万元; 30205 水费:1.50万元; 30206 电费:2.50万元; 30207 邮电费:43.00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6.00万元; 30211 差旅费:15.95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2.00万元; 30214 租赁费:1.55万元; 30215 会议费:3.75万元; 30216 培训费:8.0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7.20万元; 30226 劳务费:14.94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0.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42.72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4.27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2万元; 30301 离休费:12.70万元; 30302 退休费:62.80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3.18万元;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4.43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43万元(详见附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3项,购买服务资金15.64万元(详见附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47.37万元,比上年减少164.63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0.2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2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1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19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8.9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947.37万元,比上年减少164.6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69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36.44;离退休经费80.70万元,比上年增加3.24万元;公用经费170.67万元,比上年减少31.43万元。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减少。离退休经费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数比上年增加一人,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为做好我委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我委认真对照部门“三定方案”,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理部门对接,准确掌握部门工作职责和2019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本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制定预算项目实施后要达到的目标,为科学、准确编制预算打下基础。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财务科牵头、科室提供项目及资金需求为主,办公会议反复论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口联系科室对接,资金围绕项目走,确保预算编制申报科学、规范、项目重点突出,与财政总盘子相吻合。2019年我委预算编制申报项目突出民生支出,项目列支科学、项目论证充分、项目资金科学合理、项目目标清晰,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111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