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族宗教局,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楚安字〔2024〕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四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和州100项具体举措,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现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州100项具体举措涉及本系统的落实情况评估。(党总支办、行政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督查指导。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民族宗教工作督查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科等各科室,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每年在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中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等纳入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内容。(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科、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制度。(监督检查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台账。(监督检查科、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新建宗教活动场所,要求将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政策法规科、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建设行动
1.持续落实《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建设3个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达标示范点,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监督检查科、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属州级以上(含)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监督检查科、宗教业务科,各县市民族宗教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机关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建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制度,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三)强化考核检查。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州对县民族宗教工作年度考评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