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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1-0119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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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民族宗教委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我委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我委未建立单独的门户网站,而是依托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一年来,我委认真对照州政府办对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对重点栏目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事信息、领导信箱、办事服务、96128政务热线查询、互动交流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及时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准确、实用,网站功能更加友好、便捷。2020年,在本委网站发布信息62条。
制定印发了《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保密审查程序及职责、责任划分等,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修改完善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保密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制定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2020年在本委网站公开文件(通知、规划、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个均提出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多次对本委权责清单作了调整,并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经调整后,目前,本委权责清单共6类, 2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因我州无藏传佛教,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0项。
在本委网站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2020年我委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均按时办结。并经保密审查后,发布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文件2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件。
对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本委网站设立了“财政信息”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先后公开了2次,即: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本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将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在本委网站“部门动态”栏公开,共51条。
落实专人管好用好本委开设的微信公众号“楚雄民宗”。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发布信息,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2020年微信公众号“楚雄民宗”发布信息247条,关注人数893人。做到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按程序及时审批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设立、调整网站及公众号栏目,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指标体系》,不断优化网站结构,充实网站内容,网站及新媒体未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州政府办公室通报为不合格网站。
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民族宗教因素团结稳定和信息工作培训班,州政府办举办的楚雄州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先后参加培训共11人次。邀请省民宗委信息中心领导,在我委举办的楚雄州2020年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上,就做好民族宗教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了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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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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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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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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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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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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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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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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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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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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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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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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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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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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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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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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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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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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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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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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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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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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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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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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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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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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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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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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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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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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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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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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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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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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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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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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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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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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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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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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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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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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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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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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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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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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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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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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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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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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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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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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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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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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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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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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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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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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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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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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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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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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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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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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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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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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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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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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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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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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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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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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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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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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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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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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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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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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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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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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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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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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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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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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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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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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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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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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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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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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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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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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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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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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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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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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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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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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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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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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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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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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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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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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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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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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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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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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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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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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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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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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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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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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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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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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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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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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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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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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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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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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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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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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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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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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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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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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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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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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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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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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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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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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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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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认识方面,少数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在学习方面,部分处室和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还不熟练。
2020年,我委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自检自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