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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18-0604017 公开目录:总结和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3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宗委2015年宗教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楚雄州民宗委2015年宗教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楚雄州民宗委2015年宗教工作总结及

2016年工作要点

 

一、2015年宗教工作总结

2015年宗教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宣传,扩大宗教政策法规知晓面。3月20日,召开全州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与十县市民宗局签订2015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三下乡”、“宪法日”和参加宗教节日学习活动等集中发放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书籍及宗教基本知识宣传单1000余册(份)

二是抓培训,促进素质提高。支持州基督教“两会”、州佛教协会、州伊斯兰教协会分别于7月15日至19日、7月19日至24日、8月3日至4日、11月10日至12日举办了全州基督教教职人员和神学生培训班,全州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及佛教界代表人士佛学知识提高班,全州朝觐人员行前培训班,全州清真寺寺管会主任培训班。此外于7月22日至26日协助省民宗委、省伊协在我州举办了全省朝觐骨干培训班。同时,积极选派18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国家或省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培训,选拔13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云南民大成教班考前复习,进行学习深造。

三是抓协调争取,促进工作开展。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和资金支持。2014年全省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优秀等次,争取省工作经费和修缮经费补助180万元,为楚雄市兴隆寺向州财政争取了100万元大雄宝殿建设补助资金。

四是抓调查研究,打牢工作基础。针对各教存在的问题,委领导及相关科室分别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同时,委领导还陪同省、州领导深入县市调研宗教工作,支持全州性宗教团体就各自存在问题开展调研。分别于5月27日和6月10日召开了全州基督教及伊斯兰教专项工作会议,专题就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五是抓破解难题,提高宗教部门的公信力。彻底解决了武定真续寺因外部建设工程施工造成寺院地基下沉、牟定南山寺因地质灾害引起地基下沉多年来得不到解决引起信教群众不满的问题。帮助州基督教“两会”解决了购买办公场所欠款问题。

六是抓依法管理,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佛教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治,切实规范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开展朝觐网络排队报名、收费、办理护照等服务工作,2015年我州朝觐工作被省评为“优秀组织奖”。深入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依托,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研讨活动,增强宗教界的法治观念。

七是抓化解矛盾,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宗教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排查,认真处理涉及各宗教内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及与周边村邻之间的矛盾纠纷,确保了全州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八是抓领导批示件和提案、议案的办理。认真办理了1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代表委员建议及群众来访事件。

九是抓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感恩教育活动,鼓励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发动宗教界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全面解决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社保等问题,解决宗教界人士的后顾之忧。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倡导佛教寺院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加强教风建设。召开全州宗教界代表人士迎新春座谈会,支持全州性宗教团体召开常务理事(常委)会。鼓励全州性宗教团体开展讲经、讲道交流活动,深入引导佛教界开展“人间佛教”思想研究,挖掘优秀佛教文化。支持伊斯兰教界开展《古兰经》诵读比赛、“卧尔兹”演讲比赛及“解经”工作。引导基督教界开展“神学思想”研究等。

二、下步工作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各县市要以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梳理,查缺补漏,确保今年工作的全面完成。同时要针对各教存在的具体问题,定期不定期地加以分析排查,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素质。在支持各教分别举办一期培训班的基础上,将于12月举办一期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全面加强全州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推进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继续抓好教风建设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及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态开展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省委“6.15”、州委“10.23”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支持全州性宗教团体开展解经、讲经交流活动和宗教思想研究。认真分析和研究各教特点和规律,寻求工作突破点,着力解决各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着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和谐稳定。

(五)创新管理服务,激发宗教界工作活力。坚持管理、服务、教育、引导并重,认真落实干部同心直接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信教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协助党委、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过程和环节中,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