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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T75121F-/2019-1203015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府研究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3日 文  号:楚政研函〔 2019 〕 11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大力宣传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州政府研究室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到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中,根据《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包片单位结对共建工作制度》《楚雄市2019年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中,把“文明城市人人共创、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成立以精神文明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政府研究室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责任到个人。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明确志愿者注册要求。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单位全体在职职工要按照市创文指挥部的要求,于4月30日前通过“楚雄青年网”志愿者注册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为志愿者。

(二)按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每月逢5日、15日、25日为驻楚各单位定期到结对共建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日,组织单位全体职工分批、有序的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关系,根据市创文办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其他时间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加强志愿服务考核工作。全体职工要按按照单位的统一安排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及时在线上进行报名,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扫码积分结算,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未经科室分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职工年度内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得少于30小时,活动结算比不得少于90%。

(四)加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诚信建设。全体职工要重视参与志愿者服务的诚信,即志愿者在线上报名成动的,但实际未参加活动,则诚信度下降20%,对应的单次活动积分下降20%;连续报名成功都未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诚信度连续速减20%,直至降到40%。连续参加活动则可以増加诚信度,每连续参加一次增加10%,直至増加到100%。志愿者个人诚信度将会影响单位的结算比例。志愿者报名后,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可以实行“报名转让”,即将参与活动名额转让给单位的其他志愿者。

三、强化督促检查

全体职工要珍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荣誉,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创文”的责任感,把“文明城市人人共创、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州政府研究室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体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志愿服务情况作为职工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