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州级相关部门:
为深化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全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再提升,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楚雄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为深化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全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再提升,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结合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运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适用于进入全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范操作
(一)规范进场受理
1.数字证书办理。招标人应在项目进场前办理机构CA数字证书和法人CA数字证书。招标人为临时机构的,需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机构CA数字证书和法人CA数字证书,不得使用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CA数字证书。
2.完成权限配置。招标人办理完成机构CA数字证书和法人CA数字证书后,应在系统中完善单位和相关人员信息,完成权限配置。
3.规范系统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项目进场登记时,应在招标单位信息版块规范选择建设单位(招标人)信息,确保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在线签订合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禁手动输入建设单位(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应明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以在线方式发放(布),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二)规范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
1.严守法定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投诉、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超期发放。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日内通过系统未查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应主动与招标人联系。若招标人未在法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发放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向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落实在线编辑审核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线编辑中标通知书,然后保存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机构CA数字证书和法人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章。
3.规范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完成在线签章后,以点对点形式将中标通知书推送至中标人。中标人属联合体投标的,中标通知书发放至联合体各方。
(三)规范合同在线签订
1.严守法定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完成合同在线签订,不得超期签订。
2.规范合同在线签订。招标人应登录系统在线完成合同创建,发起在线签章,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使用机构CA数字证书和法人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章,签章完成后合同即生效。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在线签订的合同为准。
3.规范合同变更及补充。如需对生效后的电子合同进行信息变更或补充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对变更或补充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线签章。签章完成后,变更或补充内容生效。
三、严格管理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招标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准把握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操作流程、时限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强化督促指导问效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对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工作指导,强化与州级部门、平台运维服务公司(北京筑龙公司)的沟通协调,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即日起,进入全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通过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