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值班制度(试行)》已经州政务服务局2024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值班制度(试行)
为确保进场项目交易及全省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延时服务值班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延时服务值班,是指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由于项目交易工作延时,交易服务工作人员仍需在岗负责交易项目保障服务值班。
二、延时服务值班安排
(一)延时服务值班实行预安排,根据项目实际交易情况和进度,进行动态调整。延时服务值班实行AB角轮流值班制,A角为电子见证服务人员,B角为远程异地评审工位保障人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项目交易时,由A角负责保障服务工作;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项目交易时,由B角负责。
(二)延时服务值班时间为工作日12:00—14:30、18:00—22:00,每日最多可记2次延时服务,周内累计3次参与延时服务值班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调休0.5天;如当日延时服务值班时间超过24:00的工作人员可调休1天;如延时服务时间在周末或节假日的,按照延时服务时长,进行对应时长调休。
(三)延时服务值班调休实行自动触发机制,符合调休情形时,应当于项目结束1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科报备,经报备后由延时服务科室安排调休。调休0.5天由延时服务科室负责人审批,调休1天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延时服务值班调休原则上在当月完成。涉及月末延时服务值班当月未能安排调休的,应于次月10日前安排调休。
三、延时服务值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延时值班工作纪律。延时服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排班安排,落实值班工作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岗的,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在临时安排的值班人员到岗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擅自空岗、私自离岗,造成项目跟踪服务保障不到位、评审场内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被省、州巡检通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延时服务值班期间,如遇网络故障、停电、系统故障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5分钟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报告后能处理的由延时服务值班人员按要求处理。如无法处理的,科室负责人要视情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遇到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影响较大情形的,应按程序在10分钟内向中心、局领导报告。
(三)严格执行报备调休及考勤纪律。延时服务实行报备调休管理制度,延时服务发生的1个工作日内应填写《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报备表》,按相应程序报批后,将报备表交综合科登记管理,未经报备不得调休。安排延时服务调休的,应当填写《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调休审批单》,按程序签批后,将调休审批单报综合科登记管理。延时服务科室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延时服务报备要实事求是,不虚报、漏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综合科应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适时提醒相关科室及人员安排调休,并将统计情况报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附件:1.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报备表
2.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时服务调休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