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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1010003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文  号:楚政服发〔2024〕1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现将《楚雄州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攻坚之年。全州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努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推动我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督促全州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规范审批行为,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与省同步组织全州各级有关部门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录入汇聚工作。(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二)深入推进“一单明权”改革。围绕“乡镇权力给乡镇、乡镇事情乡镇办”的改革目标,做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下篇文章。适时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精准编制“一看就懂”的办事指南。制定《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前期、中期、后期培训方案》,主动与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履职。积极协调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划转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下放、委托事项无缝高效衔接。会同改革办、编办、人社等部门,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资源向乡镇流动,确保乡镇的事情有人办。积极配合编制部门抓好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三)拓展延伸“一章可办”改革。抓住全州“四个一”改革契机,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基层审批服务事项,构建“前台+后室”快捷办公模式,不断拓展县市“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效,各县市年内打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改革标杆不少于乡镇数的30%。(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四)持续推进“一体联办”改革。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梳理公布“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抓好“跨省通办”157项事项、“省内通办”275项事项的办理工作,持续拓展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事项范围。积极探索推进“州内通办”改革,各县市年内实现“州内通办”事项不少于5项。(牵头领导:李家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五)统筹推进“一园一策”赋权开发区改革。根据省公布的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强化协同配合,规范楚雄高新区、禄丰市、武定县、牟定县产业园区赋权及管理工作,依法赋予行政职权,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在落实好第一批赋权事项的基础上,深入调研、主动探索,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园区办,助推高新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禄丰市、武定县、牟定县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六)扎实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州、县市、乡镇三级“一窗通办”改革,通过“1+N”(1个无差别综合接件区、N个分领域综合服务区)模式设置综合窗口,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新模式,精简办事材料和环节,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由“多窗跑”到“一窗办”转变。年内实现州县市两级综合窗口设置率达100%、县市域内乡镇综合窗口设置率达40%以上,并常态化开展业务办理。(牵头领导:李家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七)落实“九张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聚焦标准,对标“五级十二同”要求,全面承接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四张基础清单”,形成上下统一、标准规范、紧跟要求的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动态更新事项清单。聚焦规范,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两张行为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照单进驻”、行政审批“依法依规”。聚焦优化,公布推出涵盖水电气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民生领域“便民清单”。(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八)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全面落实州级和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按照“六有”标准,2024年底实现乡镇、村(社区)场所标准化比例达70%以上,到2025年全面完成乡镇、村(社区)场所标准化建设。(牵头领导:李家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九)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健全规范进驻部门业务综合授权“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实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便民利企。(牵头领导:李家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增值服务事项。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纵深推进21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全面办理。(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广应用。加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在乡镇、村社区持续推广应用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申请。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持续采集上报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行政公章和业务审批印章,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印章加盖率达90%以上。州级、县市政务服务实施机构2024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达100%。(牵头领导:杨建斌;责任单位: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二)推进政务服务数字赋能。以“数智楚雄”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建立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数字政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受办分离”改革,与省同步实现统一收件、办件智能分发、结果实时回转。整合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自助端,打造集成式综合服务自助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线上线下融合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协同办理,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网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牵头领导:杨建斌;责任单位: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三、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十三)持续巩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巩固拓展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将交易领域“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牵头领导:董光丽;责任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四)强化交易资源互通共享。推动全州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率达100%。建立楚雄州选取省隔夜评标点评标运行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全州隔夜评标规范化、常态化、便捷化。健全完善楚雄州交易项目电子化归档制度,全面实现交易项目电子化归档率达100%。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统筹做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牵头领导:董光丽;责任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五)持续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制定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引,指导各招标人严格执行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加强动态监测,将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巡检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通报。(牵头领导:董光丽;责任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六)强化场内管理。严格落实评标区封闭管理规定,规范评标区域场所和设施服务流程,加大常态化巡检力度,切实纠正监控视频不规范、不按规定佩戴身份标牌、非评标专家随意进入评标室、在评标室使用通讯设备、非评标专家操作评标电脑等问题。持续完善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一步巩固提升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牵头领导:董光丽;责任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十七)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确保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参评指标持续保持全省前三。以国务院办公厅开展营商环境实地督查为契机,全方位开展问题整治补齐政务服务短板,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领导:李家荣、董光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分工负责,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八)深化落实助企惠企和民生保障政策。深入做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优化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助企惠企和民生保障政策服务,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规范政策兑现操作规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入企“零距离”服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获得感。(牵头领导:李家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十九)加强投诉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到我州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分办、处理、督办、上报等工作,确保投诉建议按时销号率达100%。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管理机制,扎实抓好投诉件销号,加大对已销号投诉件的回访核实力度,力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件销号及时率、满意率均达100%。继续抓好省反馈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收集问题整改工作。(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政府自身建设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二十)持续开展政务服务“走流程”。巩固拓展政务服务“走流程”成果,建立常态化机制,将“走流程”进一步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明确“走流程”次数。推行政务服务体验员“走流程”活动,对体验员找出的短板弱项,及时建立台账交办督办,进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走流程”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将好的做法和达成的共识进行固化和推广。(牵头领导:杨玉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各县市政务服务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务服务局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要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集中调度。各县市、楚雄高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扛牢压实责任,强化人员、场地、信息化等要素保障。

(二十二)加强督查考核。持续深化“两场革命”,把“四向发力”要求贯穿政务服务各方面全过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县市常态化调研督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与年度“大比拼”综合绩效考评结合起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力度,让楚雄政务服务声音传得更开更远更响。坚持典型引路,开展试点示范,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及时总结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把更多的“盆景”变为“风景”,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