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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0508003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四个一”改革应知应会8条
成文日期:

楚雄州“四个一”改革应知应会8条

1.“四个一”改革指:“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2.“四个一”改革目的:为破解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通过扩大乡镇职权、优化机构职能、整合乡镇资源、统筹编内编外人员,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统筹、权责清晰、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3.改革中明确的乡镇法定职权事项数(108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82项,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版)》中明确的26项法定职权事项构成,合计108项。为法定职责,乡镇必须依法履行。

4.乡镇法定职权项是否可以调整?不可以,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

5.改革中可赋予乡镇的赋权事项数(142项):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明确可赋予乡镇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为142项。选取赋权事项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进行。

6.赋予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是否可以调整?可以,由各县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年调整一次。如乡镇承接不了的,可进行动态调整。

7.经费保障措施:州级层面按照每个改革试点乡镇20万元、其余乡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保障。其中,2023年州财政下达20个重点改革试点乡镇工作经费共计200万元,2024年州财政下达103个乡镇“四个一”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专项经费共计1030万元。

8.人员编制保障措施:州级共下沉乡镇编制60名,各县市下沉乡镇编制不少于10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