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3-1021006 |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六个聚力”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落地见效
|
成文日期: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3-1021006 |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六个聚力”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落地见效
|
成文日期: |
聚力机制保障,让改革“一条链”闭环运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改革部署要求,印发《楚雄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州委改革办、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以及县市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对赋权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时间步骤、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形成建立运行机制→部署动员→一线调研→草拟清单→审定清单→编制清单→调整机构→业务培训→健全履职机制→履职评估→调整清单→工作移交→总结提炼13项具体工作链条式运行闭环,实现“条条围着块块转、一针带动千条线”。
聚力部署推动,让改革“一盘棋”齐抓共管。及时组织召开州、县市、乡镇三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科(股)室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视频动员会议,构筑上下统一部署,一条线推动工作格局。牵头部门主动作为,州、县市政务服务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召开工作联席座谈会议18场次,研商解决困难问题29个。主责部门担当善为,州委改革办、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深入10县市指导工作,并有效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县市制定印发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分工方案、赋权事项意见征集、工作调研等文件,在担当中推进工作见行见效。责任部门奋发有为,州、县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市管等行管部门在深入乡镇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部门宜赋权乡镇目录清单,为清单编制提供合理化决策依据。
聚力“一线调研”,让改革“一原则”因地制宜。坚持赋权事项均为乡镇确需、高频办理、能够承接的原则,组织人员力量,倾心一线,了解基层所需所盼,为推进赋权工作夯基垒土。州级部门按照10县市全覆盖的总要求,在每个县市选择山区、半山区、坝区、城区4个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调研,县市部门按照不少于辖区乡镇70%的比例开展调研。对6个县市27个乡镇现有编制、实际在岗、人员结构、所学专业、从事岗位、空编缺编等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调研,对7个县市31个乡镇现有执法人员、执法软硬件设备配备、执法管理等进行执法力量现状调研,对7个县市68个乡镇的142项拟赋权事项近三年来发生情况进行调研。
聚力“多点培训”,让赋权“一标准”无缝衔接。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无缝高效承接,楚雄州在强化业务培训上铆足劲,坚持培训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分层分块进行培训,全力打造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乡镇业务能手,熟悉承接事项运行的流程、标准、时限等要求,掌握承接事项运行的网络操作技能,研究制定《楚雄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前期、中期、后期培训方案》,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前期培训于6月上旬重点围绕消除州、县市行管部门顾虑进行,中期培训于7月中下旬重点围绕如何精准选择清单进行,后期培训将于11中旬重点围绕下放事项的业务办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业务内容进行。
聚力“示范引领”,让赋权“一体化”有样可参。印发《楚雄州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从州级层面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选择20个乡镇作为重点,打造新一轮全州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改革的先进典型、县市的标杆,并给予每个乡镇10万元的改革经费保障。禄丰市、双柏县、牟定县和姚安县、永仁县在州级2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将改革工作拓展至全县所有乡镇同步开展,并比照州级标准给予每个乡镇各10万或5万元的设施改造提升、执法设备购置、执法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等工作经费保障。元谋县江边乡投入40多万元高标打造审批服务大厅,大姚县筹措资金550万元,新建和改造了铁锁乡、湾碧乡、桂花镇、金碧镇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7个村级便民服务站,夯实了基层办事服务基础。
聚力“事项承接”,让赋权“一把尺”端点共融。聚焦关键领域和管理迫切需要,坚持“端菜”与“点菜”结合原则,确定乡镇权力清单。按照“梳理地方性法规赋权事项→明确州级统一赋权事项→明确县级统一赋权事项→明确乡镇需求赋权事项→对赋权事项进行评估→确定赋权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政府研究审定→组织业务培训→移交赋权事项(公布权责清单)”10个工作步骤,确定乡镇赋权事项清单。印发《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对楚雄州9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中的26项乡镇职权事项进行明确。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目录清单》,从州级层面明确142项赋权事项中乡镇必须承接事项为105项、占比73.94%,县市和乡镇可选事项为37项、占比26.06%。在此基础上,县市又分别研究制定必选清单8至31项不等,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事项1至17项不等。截至目前,楚雄州各乡镇承接法定行政职权事项为112项,赋权事项选择最多的142项100%承接、最少的为121项承接率为85.21%,全州平均承接赋权事项135项承接率95.07%。(来源:云南网 作者:卜光蕊 刘旭勋)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