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18-0915003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
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公正办事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奋勇争先,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土地矿业权及产权交易等交易项目396个,实现交易额405,344.1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及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 实现交易额403,747.21万元,通过招标采购节约资金15,721.64万元,节约率为3.75%;土地、矿业权、产权及罚没财物交易项目15个,实现交易额1,596.96万元,增加收益金277.48万元,收益率为21.03%。
1.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造服务型窗口,按照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要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展示新作为,助推楚雄州跨越发展。一是深入加强大厅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服务群众事项清单制和服务事项集中大厅办理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同岗替代制,面向群众服务一个大厅受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持续提升办理效率。认真执行项目进场即收、即审、即发制度,确保项目进场能及时发布公告。严格执行节假日及双休日服务承诺制,全面提供相关服务,加快全州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标速度,推动了项目落地开工;三是继续实行项目开评标时间一次排定制,以书面告知业主及代理机构,原则不予更改,以时间倒逼项目业主及代理机构围绕开评标时间做好工作,有效促进了项目的招投标进度;四是健全完善赴省异地评标项目省州县三级联动机制,提升了协调办理效率,确保赴省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如期开评标。全年协调赴省异地评标项目4个。
2.以电子化交易为抓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围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起来、联起来、用起来”的目标要求,中心紧踩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平台建设运用工作,5月中旬基础平台如期建成,10月起全面正式上线运行。一是抓硬件建设和运行管理,为电子化运行提供保障。严格规范实施州级电子化平台建设项目,加强电子化平台的运行管理,数据中心已完成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已经建立,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设备供应商技术人员已全面驻场运维,运行保障及时到位,数据中心通过终验,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二是抓电子化交易,切实发挥电子平台效益。州交易中心在平台运用及项目上线中学在前用在先,高点定位、高标准推动,以先学先用先管带动了全州电子化交易的推行。全力支持县市积极开展项目上线交易。加强对电子化交易项目开评标业务的现场指导,各县首个电子化交易项目和首个房建市政施工电子化交易项目,州交易中心坚持派出骨干人员现场进行指导,确保了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共深入10县市指导51人次。建立电子化交易情况通报考核机制,创办和用好《电子化平台应用管理工作交流》,积极宣传、推广全州电子化应用管理经验、做法,共印制《电子化平台应用管理工作交流》28期。截止到12月31日,全州共组织电子化交易项目615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47个,政府采购项目368个。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稳定,项目交易顺畅,平台在方便快捷、降本增效、防止泄密、减少人为因素、协助发现和遏制围标串标,增强交易的公平性、保密性、便捷性的功能充分显现,社会认可度高。
3.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一步规范优化。中心全面梳理近年来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任务,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和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进场管理,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工作流程、统一专家抽取、统一考核评价”的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公共资源规范化交易,竭力创造条件为正常开展各类交易活动营造优质的交易环境;二是加强交易场内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政策文件,重点把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关,严把项目应进必进关、项目进场审核关、专家抽取关、参与开评标人员关、交易安全保密关、保证金收退关、交易信息公开关、开评标程序纪律关、行政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关、现场监管关、质疑投诉处理关,保障了场内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及时到位,促进了交易运作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三是严格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开展专家信息规范统一工作,制定出台《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劳务费支付办法》和《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州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劳务费支付,严格评标专家抽取和评标专家回避制度执行,专家队伍管理得到加强,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对中心近年来制定出台的部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中心大厅窗口服务等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交易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等6项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运行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电子化交易操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开评标设备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交易项目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操作须知的通知》等6个制度规范,为衔接好落实好电子化交易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五是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交易文书档案进行了清理规范。
4.以协同联动为支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合力明显增强。一是抓横向协调,为工作推动营造良好环境。在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运用、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中,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系统部署测试情况及项目上线运行情况,及时沟通解答电子化交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消除了部门的顾虑,有力地赢得行政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州县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全力支持相关工作,特别是发改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适时听取情况、意见,及时制定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运用方案》、《关于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面试运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州综合评标专家库规范统一工作的通知》等,为全州统筹推进平台建设运用和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抓纵向联动,交易业务操作更加规范。为解决平台“用起来”的问题,中心安排全体职工分期分批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同时还专门成立业务学习培训攻关小组,在相关公司驻场技术人员的帮助下,专门研究做好交易系统测试、操作业务学习培训及运行问题的收集、处理等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现场观摩、专项专场培训、视频会议培训等方式,扎实抓好全州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内容上以电子化成功交易的项目为素材,突出交易中各环节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方法的讲解,增强了培训的真实感。在对象的确定和时间安排上按照业务相关原则分门类别进行培训,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培训什么内容,哪类人员不熟悉就重点培训哪类人员。今年以来州县共组织培训11期1320人次,州县涉及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全部参加了培训,州、县所属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大部分也参加了培训,各级各类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81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收入383.68万元相比,增加433.34万元,增长112.94%,增收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2017年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增加建设资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7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0万元,占总支出的33.27%;项目支出530.63万元,占总支出的66.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收入383.68万元相比,增加411.45万元,增长107.24%,增支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2017年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增加建设资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50万元。与2016年支出212.72万元相比,增加51.78万元,增长24.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整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5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0%;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0.63万元。与2016年支出170.96万元相比,增加359.67万元,增长210.3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围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起来、联起来、用起来”的目标要求,实施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建设,购置电子化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于5月中旬基础平台如期建成,10月起全面正式上线运行。具体项目开支为: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资金366.56万元,办公用房租赁及修缮维护费7.96万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咨询及专家会务费9.81万元,工作人员服装费4.74万元,交易中心大厅及各开评标运行维护费42万元,聘用人员保险费11.06万元,聘用人员工资21.1万元,评标耗材费用6万元,中餐误餐补助11.08万元,中心保安保洁费14万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奖励资金28.4万元,职工住房补贴资金7.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支出383.68万元相比,增加411.45万元,增长107.2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2017年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增加建设资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25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类)支出72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2.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9.3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的7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49万元,下降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7.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占81.3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18.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全州公共资源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及各地州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考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9万元,下降51.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85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47万元,固定资产805.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5.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53.66 |
48.47 |
805.19 |
271.05 |
73.79 |
460.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2017年末我单位项目结转资金21.89万元,为楚财行〔2017〕72号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资金,因我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还在建设中,项目还未完成,该笔资金按合同要求做为电子化监控指挥和信息公开分布式显控系统预付款,已支付给供货方,待明年项目完成后进行核销。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201111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140310210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