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18-0915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5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州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直接管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负责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驻中心开展服务制定有关的服务规范;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驻中心服务进行规范、监督、指导,对代理机构进驻中心交易项目进行抽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公共资源场内活动的有关规则和制度,监督检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执行交易规则的情况,对中心工作人员场内操作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做好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把提升政务服务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强平台建设,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效率大幅提高。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协同配合州委编办在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4个县市区于2017年6月22日前全部挂牌成立运行;二是事项集中服务改革取得实效。试点地区通过将行政许可事项逐步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向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审批的服务方式,推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协同审批、一窗出证”,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市场准入成本。通过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一般性审批事项材料减少1/3以上、时限压缩一半以上,以企业登记注册为重点的商事服务审批时限压减2/3以上,项目审批时限平均提速率达50%以上。4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共完成事项划转404项,已到位工作人员102名,累计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商事服务等行政许可事项15692件,按时办结率99.8%。

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效能,服务水平不断优化。2017年全州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及村民小组代办点累计受理行政审批、商事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4325921件,办结4321840件,办结率99.91%。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群众办事更加便捷。2017年全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共受理审批事项58536件,办结58088件,办结率99.23%;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整合,建成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促进项目落地建设。一是配合发改部门严格落实投资项目“赋码”审批要求,所有投资项目集中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的工作联动,杜绝投资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两头受理”问题;二是督促协调审批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更新审批监管事项目录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督办,杜绝超时审批情况发生;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17年全州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理项目3098个,审批事项5473件,投资概算1778.35亿元。项目审批提速率保持在4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实有人员超编的原因为:2017年底接收1名军队转业干部,编制还未下达我局。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6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收入326.18万元相比,增加43.05万元,增长13.2%,增收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发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和1名职工住房补贴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6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7万元,占总支出的55.78%;项目支出163.26万元,占总支出的4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收入326.18万元相比,增加43.05万元,增长13.2%,增支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发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和1名职工住房补贴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97万元。与2016年支出151.2万元相比,增加54.77万元,增长36.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整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26万元。与2016年支出174.98万元相比,减少11.72万元,下降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在上年基础上进行了压缩。具体项目开支: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工作会议经费1.12万元,窗口工作人员服装费22.5万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费2万元,全州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经费2.57万元,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政务服务大厅及外围音视频监控系统更新18.97万元,中餐误餐补助34.82万元,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经费55万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奖励资金18.4万元,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收入326.18万元相比,增加43.05万元,增长13.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发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和1名职工住房补贴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0.05万元,下降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6.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州指导、考察政务服务工作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万元,与2016年支出15.49万元相比,增加2.74万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98.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万元,固定资产392.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7.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8.73

5.86

392.87

392.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111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