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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4001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函〔2024〕3号

 

李艳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建议》(第02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建议》,结合我州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现状,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2024年8月27日,我局相关同志与你们进行了面商,你们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重视程度。养护质量的好

坏直接关系到道路的预期使用寿命能否得到保证。二是维修基础设施,增加安全配套设施。对损毁的道路和损坏的标志及时维修,防止超高超载重车通行对公路造成损坏。三是落实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做到专人维护,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四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制度,确保相关资金、政策产生应有效用。五是加强公路养护宣传。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楚雄州受生态红线、耕地保护、地形地质等条件制约,存在部分农村公路设计标准不高的客观事实,近年来,全州大力推进实施县乡道改造及建制村、自然村通硬化路等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投入力度,推进农村公路“消危”行动,农村公路通行条件逐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养护,着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强对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的重视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十三五”以来,全州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自2021年起省、州、县一般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为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为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为3000元,除省级承担的30%外,其余7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50%。省、州级财政每年均按比例承担并足额下达到各县市。同时,全面推进“政府考核”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实绩考核,通过政府监管、行业检查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二是关于“维修基础设施,增加安全配套设施。对损毁的道路和损坏的标志及时维修,防止超高超载重车通行对公路造成损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十三五”以来,多次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向省级争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助资金7.67亿元,处置隐患路段1.11万公里,有效改善了全州农村公路安全运行环境。“十四五”期间,部分县市自筹资金6175万元,处置隐患路段786公里,进一步补齐安防建设短板。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协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排查认定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置计划826公里,获省级先期补助资金2220万元,州级财政下达3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村道安防工程43公里,持续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每年制定路面预防性养护及修复性养护计划,做好日常养护,及时消除路面病害,逐步修缮损毁路面。“十三五”以来,共投入各级养护资金8.9亿元,持续提升路面技术状况水平。同时,常态化推进流动治超与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设施及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今年以来,全州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230人次、交警2042人次,检测车辆26.64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925辆。

三是关于“落实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做到专人维护,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全州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全州4758条农村公路实现“路长制”全覆盖,“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分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爱路护路要求被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实现了县有路政员、乡有专管员、村有协管员和劝导员的三级联动管理养护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级管养人员每月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单,及时发现处置病害,进一步保障农村公路管养成效。

四是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制度,确保相关资金、政策产生应有效用”。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州财政局印发《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楚雄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楚财建〔2024〕47号),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坚持用好“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按季度统计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建立养护资金使用辅助台账,进一步加强对养护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和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全额到账,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宣传”。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全州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州交通运输局结合路政执法、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将爱路护路政策法规、常见公路违法行为一并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政策把握、项目谋划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合力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富春 0878-312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