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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0001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函〔2024〕1号

席仕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交能融合试点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建议》(第00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一直以来积极探索交能融合试点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开展交能融合试点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建议》,结合我州现在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项目现状,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建议将大姚县作为全州交能融合试点县进行打造;二是关于建议“交能融合”试点首先在高速公路边坡、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道、村道开展;三是关于建议请州人民政府尽快组织能源、电网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支持地面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政策,尽快推动交能融合项目实施。我们经研究认为,开展交能融合试点建设,将促进交通、能源两大板块共同发展提升,楚雄州是滇中交通枢纽,综合交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全州新能源资源与供应充足丰富,是云南省光伏最佳资源集中地,有效光照时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楚雄州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开发潜力强。全州“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目前正在积极编制交能融合发展规划。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将大姚县作为全州交能融合试点县进行打造”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我州正在积极开展全域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试点项目,大姚县作为全州光照等资源条件突出的县市,已经开展了县域“交能融合”方案的编制等工作,州交通运输局将积极支持大姚县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二是关于“交能融合试点首先在高速公路边坡、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道、村道开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级正在逐步完善交能融合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我们支持在公路领域,依托适宜区域的高速公路边坡、服务区、农村公路等,打造源-网-荷-储-充-消一体化优化提升试点项目,同时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支撑实现公路清洁能源的自洽供给。

三是关于“请州人民政府尽快组织能源、电网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支持地面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政策,尽快推动交能融合项目实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分布式光伏不支持地面方式。能源、电网等部门正在积极汇报省级有关部门,争取相应政策,待省级明确政策后,将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天俊 0878-312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