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通知要求、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通知要求,以及结合云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我局以学促改,以学促干,于10月25日下午在局机关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主体行为政策解读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水平,扎实推进全州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有力推动我州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会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兴荣主持,综合建设科科长李本勇主讲。十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建设股长;局机关综合建设科、政策研究和法制科、安全监督科、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协调办在建相关负责人;姚南、牟元、东南绕城、元大、楚景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及负责合同、质量、安全人员,各项目公司总包部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以“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主体行为政策解读”为主题,紧密结合部委、省、州出台的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采用内容详实、简洁明了的课件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讲解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内容。
培训结束时,张兴荣副局长强调要以此次培训会议为契机,高度重视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建设市场,全面提升全州交通运输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扛牢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进一步在交通工程建设、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练就硬本领,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奋力推动我州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