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交路便〔2023〕7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雄州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和相关评价工作要求,经州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15日,评价组到各县市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价主要内容
(一)实地抽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县道(含地方管养省道)40%,路线不低于2条(段);乡道20%,路线不低于4条(段);村道10%、线路不低于2条(段);农村公路管理所1-2个。
(二)评价重点。对各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情况,乡镇管理养护站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路政巡查、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日常养护情况,承包合同签订情况,政府还贷二
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养护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绿美农村公路完成情况,危桥隧、连续下坡、弯急陡坡、临水临崖、路面坑塘、路面堆积物等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排查整治情况,地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省、州各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情况,县级资金配套到位情况,桥梁养护管理和桥梁安全运行情况,公路防灾救灾和抢通保通工作。行业资料对照《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进行检查。
三、评价方式
评价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并按照《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23﹞4号)中的附件2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四、评价分组
第一组:王明基(组长)、史鹏程,检查楚雄市、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
第二组:李富春(组长)、邬海龙,检查牟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市。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考评准备工作。认真总结上半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情况,向考评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含自评分表)。对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级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州级日常养护资金,县级日常养护资金)落实及拨付情况(养护配套资金文件、进账单复印件)等按要求提前收集好相关台账资料以供查阅。
(二)各考评组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具体考评结果分析汇总后形成检查考评报告,连同相关考评资料按时上报。本次检查考评结果将进行全州通报,并作为年度检查考评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年度考核评分30%)。
(三)考评组人员和被考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做到轻车简从。
附件:楚雄州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价目标表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