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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办复〔2022〕15号
戚优娟、李会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治超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推动我州治超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公路运输交通安全,有力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4年6月,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楚雄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内部传真电报154号)文件,统筹全州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各县市已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2022年5月,为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16)文件,调整充实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加强了楚雄州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
二、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工作
州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强化联合治理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2年1-7月,全州9个超限运输检测站交警出动389人次,治超执法人员610人次,检查车辆21.6万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299辆,卸载车辆299辆,卸载货物8369.95吨。全州各县市路政、运政、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检查和专项整治共计38次,出动执法人员767人,出动执法车辆183辆次,共计检查货运车辆3.73万辆,查处超载货运车辆343辆,卸载超载货物8049.2吨。通过开展检查,车货总重在49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加强对全州治超工作的指导,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抓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契机,整合治超执法力量,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七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二是进一步提升治超治理能力和水平,及时研究处理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较为集中和突出的路段、时段,采取联合执法和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加强我州治超工作力度,确保公路运输安全、有序。
感谢你们对全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顺祥 31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