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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办复〔2021〕5号
王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通村道路硬化提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对于农村公路建设一直十分重视。“十三五”期间,我州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的政策支持,全面完成了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完成了直过民族20户以上自然村、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硬化建设,并组织进行了县乡道改造、窄路基路面加快改造、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等多类农村公路建设,共计建设农村公路4922公里。同时,各县市也积极自筹开展了部分自然村公路硬化建设。
州交通运输局在完成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做好通自然村公路的硬化,2019年以来,我们已经启动了农村公路数据库核查工作,组织十县市对通自然村公路的里程、坐标等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和核查,并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农村公路整体规划和项目库建库,指导各县市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做了统筹规划,并对项目实施的紧迫程度做了先后排序。按照“十四五”国家对农村公路的政策,“十四五”发展的目标是实现30户数以上自然村65%实现通硬化路,并在中长期逐步实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每个村通一条硬化路。根据国家政策,今年我们已经组织启动了全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首批计划实施10县市自然村公路硬化500公里,同时还启动了乡镇通三级路建设首批200公里。目前上述项目正在由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抓紧组织实施。
近年来,我州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的补助资金。目前,国家对农村公路的支持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车购税补助资金将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县市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步下达。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今年初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车购税资金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地方需承担配套资金责任。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公路规划和项目库建设指导的同时,做好总体工作统筹,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我州村组公路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同时,督促各县市有序实施好自然村公路硬化建设等农村公路项目,加强县市资金配套,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然燃 31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