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交规划〔2021〕12号),经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第5次局务会议、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并商州财政局决定,现将2021年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要求如下:
一、2021年省级养护补助资金里程依据为2019年统计年报,补助资金7265万元。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省级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大桥、特大桥养护。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同级财政预算内安排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各单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对接,尽快拨付资金,务必将下达的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四、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全州农村公路的路况水平和服务功能。
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21号),加强与辖区公路分局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2021年过渡期原州管国道及原省管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9日